2015中考招生政策 天健網消息(記者 金東淑)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中小學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本著“有利于學生成長進步,有利于遵循高考改革趨勢,有利于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有利于普通高中特色發展”的原則,做好中考和招生各項工作,現將有關大連中考政策調整意見說明如下:
1.取消普通高中擇校生錄取計劃,調整普通高中錄取批次。根據國家、省要求,普通高中取消擇校生錄取計劃,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均為公費計劃,具體錄取批次調整如下:
(1)調整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錄取批次、志愿設置和錄取辦法。示范性普通高中錄取統招生計劃比例占總計劃的30%,錄取指標到校生計劃比例占總計劃的70%。第一批次統招生錄取設置三個平行志愿。第二批次指標到校生錄取設置1個志愿和1個校內服從志愿。同一省級示范性高中錄取的不同初中指標到校生最低分數差控制在35分以內。其中,錄取考生校內服從志愿時,從考生所在初中指標到校剩余計劃中按照省級示范性高中統招錄取分數線由高到低對考生進行擇優錄取。當上述錄取仍有剩余計劃時,按考生指標到校志愿,進行全市指標統調錄取。
(2)調整一般高中錄取批次、志愿設置和錄取辦法。只設一個統招錄取批次,設3個平行志愿。
調整說明:
(1)平行志愿是高考志愿填報的一種新方式,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模式后平行志愿均相當于考生第一志愿,可以有效降低考生志愿填報風險。
(2)平行志愿錄取原則是“分數優先,遵循志愿”, 體現了“分數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第一步:按考生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排序,比如最高分是660分,則先錄660分的考生,再錄659分的考生,再錄658分的考生……以此類推。第二步:每個考生錄取時,按志愿中先1學校,再2學校,再3學校的順序檢索,如考分夠1學校,就錄到1學校,如不夠,則看2學校,以此類推……這樣就相當于考生一次選擇了多個第一志愿,擴大了考生選擇范圍。
(3)指標到校錄取辦法:先錄取指標到校志愿,然后錄取校內服從志愿,最后進行全市指標統調錄取。其中,錄取校內服從志愿時,考生所在學校一是指標到校名額仍有剩余,二是從指標到校剩余計劃中由高到低擇優錄取;當上述錄取仍有剩余計劃時,按考生指標到校志愿,進行全市指標統調錄取。
2.調整中考報名方式。凡具有本市正式戶口和長期居住在我市的外地戶口的,并獲得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的電子學籍資格的應屆(往屆)初中畢業生(含借讀生)均可報名;各類中等學校在讀生、觸犯法律而被追訴或正在服刑者不得報考。 2015屆中考報名學生基本信息將從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導出;從的初一體育考試、初二地理和生物考試開始,學生的報名基本信息以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為準,考生要在學籍所在學校參加考試。
3.允許義務教育階段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中考填報普師專科班志愿,允許往屆初中畢業生填報普師專科班志愿。將技工學校志愿統一納入網上填報,設2個有序學校志愿,每個學校設2個有序專業志愿和專業“服從”志愿,與第三批次高等職業技術學院、中等職業學校同批次填報,但技工學校志愿與其他職業類學校志愿不得兼報。
4.取消初中階段省“三好”學生、省優秀學生干部、市級優秀學生干部在中考錄取中加分政策。
5.調整中考關于體育、藝術、科技類特長生錄取政策。經特長測試并認定具有體育類特長生資格的考生,報考省級示范性高中(含重點高中,下同),根據志愿和招生計劃,在其填報志愿學校統招公費錄取分數線下降150分,依據升學總分、體育特長生復試得分之和的計分辦法,從高到低按統招公費生擇優錄取。報考一般高中和面向全市招生的省級示范性高中,在其填報志愿學校統招公費錄取分數線下最多可降200分,依據升學總分、體育特長生復試得分之和的計分辦法,從高到低按統招公費生擇優錄取。經特長測試并認定具有藝術、科技類特長生資格的考生,根據志愿和招生計劃,報考省級示范性高中,在其填報志愿學校統招公費錄取分數線下降50分,依據升學總分從高到低按統招公費生擇優錄取;報考一般高中在其填報志愿學校統招公費錄取分數線下降70分,依據升學總分從高到低按統招公費生擇優錄取。
6. 調整民辦普通高中錄取政策。民辦普通高中的錄取方式由招辦錄取和學校自主錄取相結合調整為由民辦普通高中自主錄取,大連新世紀高中和大連教育學院附屬高中仍執行原有政策。
7.增設遼寧師范大學附屬中學男子籃球和大連理工大學附屬高中女子籃球特長項目面向全市招生政策。增設大連市第二十五中學男子足球特長項目面向市內五區招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