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中考關于體育、藝術、科技類特長生錄取政策
經特長測試并認定具有體育類特長生資格的考生,報考省級示范性高中(含重點高中,下同),根據志愿和招生計劃,在其填報志愿學校統招公費錄取分數線下降150分,依據升學總分、體育特長生復試得分之和的計分辦法,從高到低按統招公費生擇優錄取。
報考一般高中和面向全市招生的省級示范性高中,在其填報志愿學校統招公費錄取分數線下最多可降200分,依據升學總分、體育特長生復試得分之和的計分辦法,從高到低按統招公費生擇優錄取。
經特長測試并認定具有藝術、科技類特長生資格的考生,根據志愿和招生計劃,報考省級示范性高中,在其填報志愿學校統招公費錄取分數線下降50分,依據升學總分從高到低按統招公費生擇優錄取;報考一般高中在其填報志愿學校統招公費錄取分數線下降70分,依據升學總分從高到低按統招公費生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