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士官基本知識
士官是指從服現役期滿2年的義務兵中選取,或者直接從非軍事部門具有專業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并被授予相應軍銜的志愿兵役制士兵。士官分為初級士官(下士、中士)、中級士官(上士,四級軍士長)、高級士官(三級、二級、一級軍士長)。
根據部隊有關規定,每期士官的服役期限為:下士、中士3年,上士以上為每級4年。上士以上士官可以作轉業安置。
二、招收的對象和條件
(一)招收的對象
招收對象主要為普通高等學校、高級技工學校和技師學院男性畢業生,所學專業符合部隊需求,入學前為重慶戶籍,未婚,年齡不超過24周歲。招收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其專業所在高校已開展職業技能鑒定的,要取得國家頒發的中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招收的高級技工學校和技師學院畢業生,應當取得國家頒發的高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招收對象的政治和身體條件,按照征集義務兵的有關規定執行。同等條件下,中共黨員、省級以上勞動模范、國家科技進步獎獲得者、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優先招收。
(二)招收的條件
1、身體條件按國防部頒發的《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體檢合格,基本標準:身高162cm以上,體重不超過標準體重的20%,不低于標準體重10%(標準體重為[身高(厘米)-110]kg),視力右眼不低于4.6、左眼不低于4.5(含經準分子激光手術后半年以上無并發癥,視力達到標準的),無慢性病、傳染病、遺傳性疾病,身體健康。
2、政治條件按公安部、總參、總政有關規定審查合格。
(三)招收專業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