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高考填志愿選擇學校和專業是考生們頭疼,往往學校定下來了選擇了重慶文理學院,可是專業不知道怎么選擇?所以我們收到很多小伙伴們咨詢關于重慶文理學院的招生專業目錄在哪里可以查詢及重慶文理學院重點優勢專業是什么?還有考生咨詢2018重慶文理學院錄取結果和錄取認識如何查詢,下面小編就2018重慶文理學院招生簡章招生專業人數及錄取結果查詢做一個詳細說明,可供2017年招生簡章參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重慶文理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概況
學校全稱:重慶文理學院,學校代碼10642。
學校前身重慶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和渝州教育學院分別創辦于1976年和1972年;2001年5月經教育部批準兩校合并組建為渝西學院;2005年4月,教育部批準學校更名為重慶文理學院。
辦學類型及層次: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主管部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辦學地址 :紅河校區位于重慶市永川區紅河大道319號;星湖校區位于重慶市永川衛星湖文化旅游區。
辦學基本條件:學校占地面積1767畝,校舍建筑面積71萬平方米,館藏圖書188萬冊,教學儀器設備總值2.53億元。學校現有教職員工1300余人,其中中國工程院院士1名,教授130余人,副教授280余人,博士160余人,外籍教師10人,外聘專家教授300余人。全日制本科在校生20000余人。
學歷證書頒發: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頒發國家承認、經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重慶文理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頒發重慶文理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監督及投訴電話023-49891717。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校成立專門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學校紀委、監察部門全程監督招生工作。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工作辦公室,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及日常工作。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2017年學校招生的主要類別有:普通高考生文史類、理工類、藝術類、體育類、高水平運動員(籃球)、對口高職本科。
第八條 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詳見各省級招辦公布的重慶文理學院計劃情況及說明。
1、“旅游管理與服務教育”、“機械電子工程”兩專業有重慶文理學院與重慶長江輪船公司合作訂單培養班,培養方向分別為“國際郵輪乘務”和“國際高級海員”,招生范圍和類別僅為重慶市對口高職本科旅游類、機械加工類,只招收填報專業志愿的合格考生。招生代碼及計劃詳見重慶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重慶文理學院計劃情況及說明。
2、旅游管理與服務教育專業另有重慶文理學院與六洲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合作培養“洲際班”項目,招生范圍和類別僅為重慶市對口高職本科旅游類,且只招收填報該專業志愿的合格考生。招生代碼及計劃詳見重慶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重慶文理學院計劃情況及說明。
3、小學教育專業(重慶市農村小學全科教師定向培養計劃)采取本科提前批次錄取,在校期間免學費、免住宿費、補助生活費,畢業后定向考核招聘就業。2017年定向就業區縣和計劃分別為南川區40名,榮昌區80名,梁平縣80名,巫山30名。
4、小學教育(定向西藏就業)專業面向重慶市招生,計劃10名。招生代碼及計劃詳見重慶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重慶文理學院計劃情況及說明。
第九條 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我校預留1%的本科招生計劃,主要用于調節生源地線上生源不平衡問題。
第四章 錄 取
第十條 學校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錄取。
第十一條 普通文史理工類錄取規則
1、對實行“順序志愿”填報的省(市、區),我校按考生填報的學校志愿優先的原則,按投檔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符合條件的上線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則錄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線考生,直至招生計劃完成。對實行“平行志愿”填報的省(市、區),我校按相關省(市、區)的規定執行。
2、普通文史理工類進檔考生按投檔分數安排專業,專業間分數級差依次為2、1、1、0、0;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第三專業志愿錄取,依次類推。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不能滿足時,對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調劑到錄取未滿額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則予以退檔。
3、政策加分或降分認定:凡符合國家及當地省份規定加(降)分的考生,投檔和專業錄取時,認可各省(直轄市、區)的加分政策。
4、內蒙古自治區考生實行“專業志愿清”錄取規則,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照專業志愿排隊錄取。
5、江蘇省考生錄取規則遵循蘇招委相關文件規定執行。考生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要求為選測2B,必測4C,技術科目合格;考生進檔后排序規則為先分數后等級;考生排序后,結合專業志愿和綜合素質評價等其它指標,采用“分數清”的方式完成專業安排。
6、浙江省按新高考錄取政策執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7、預留計劃錄取原則與原計劃錄取規則完全一致。
第十二條 藝體類專業錄取規則
政治思想品德合格、體檢合格,專業測試合格、文化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控制分數線(無單科分數限制),優先錄取學校第一志愿考生。
如果學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接收經省級招辦批準投檔給學校的非第一志愿且符合錄取標準的考生。
藝術體育進檔考生按照類別分別錄取。具體規則如下:
1、藝術類(專業成績一律認定各省相關專業統考或聯考合格成績):
(1)美術類(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動畫)專業:
按綜合分擇優錄取。
綜合分=70×(專業分÷專業滿分)+30×(文化分÷文化滿分)
綜合分相同時,參考學生綜合素質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