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高考填志愿選擇學校和專業是考生們頭疼,往往學校定下來了選擇了重慶郵電大學,可是專業不知道怎么選擇?所以我們收到很多小伙伴們咨詢關于重慶郵電大學的招生專業目錄在哪里可以查詢及重慶郵電大學重點優勢專業是什么?還有考生咨詢2018重慶郵電大學錄取結果和錄取認識如何查詢,下面小編就2018重慶郵電大學招生簡章招生專業人數及錄取結果查詢做一個詳細說明,可供2017年招生簡章參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重慶郵電大學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概況
1.學校全稱:重慶郵電大學
2.學校代碼:10617
3.辦學地址:重慶市南岸區南山街道崇文路2號
4.辦學類型及層次:重慶郵電大學是由重慶市人民政府舉辦、工業和信息化部與重慶市人民政府共建、重慶市教育委員主管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培養本科生、研究生學歷層次的專業人才,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
5.辦學條件:重慶郵電大學始建于1950年,1959 年由國務院批準為重慶郵電學院;1965年開始招收研究生;2006 年更名為重慶郵電大學;2013年被批準為博士學位授予單位。學校辦學條件優良,現占地3859畝,校舍建筑面積68.3萬平方米,學校現有各類圖書240余萬冊,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價值3.9億元,基本設施齊備。學校現有各類在校學生2.2萬余人,在職教職工1700余人,其中教授等正高級職稱230余人,副教授等副高職稱460余人,博士生導師和碩士生導師700余位。
6.頒發證書:對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讀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國家承認、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重慶郵電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重慶郵電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三條 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成立重慶郵電大學招生委員會,審議學校招生政策、招生規模等涉及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對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進行民主監督、管理和檢查。
第四條 重慶郵電大學招生委員會下設重慶郵電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工作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招生工作各項工作進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學校按照國家有關招生政策,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統籌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生源數量、生源質量、人才需求、畢業生就業等情況,結合自身辦學條件,合理編制學校招生計劃。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批后,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招生專業(類)及招生計劃、錄取批次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為準。學校將本科招生計劃的1%作為預留計劃,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七條 重慶郵電大學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八條 男女比例:各專業錄取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九條 外語語種:根據專業培養要求,英語、翻譯專業及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余專業不限制外語語種,但學生入校后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第十條 體檢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衛生部聯合制定的有關補充規定。此外,我校對報考美術類專業的考生還要求無色盲;對報考體育專業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68CM及其以上,女生身高158CM及其以上。
第十一條 調檔比例: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藝術類、體育類提檔比例按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學校執行國家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加、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檔成績進行錄取和安排專業。對四川考生我校認可的加分分值上限為20分。
第十三條 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及投檔順序,在相應批次控制線上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按相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專業錄取
1.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采取“分數優先”原則(內蒙古、江蘇除外),按投檔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對內蒙古自治區考生的專業錄取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原則擇優錄取。
3.對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成績等級組合最低要求為B+、B,必測科目等級為4C1合格,進檔后對考生采用等級級差法進行錄取(A+=5分,A=3分)。
4.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中,考生的投檔分數相同時,理工類考生依次參考數學、英語和理綜成績,文史類考生依次參考語文、英語和文綜成績。
5.軟件工程專業,僅錄取填報了該專業志愿的考生。
6.我校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有以下兩個:電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教育部批準書編號MOE50US2A20131449N,專業代碼080701H;軟件工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教育部批準書編號MOE50US2A20151763N,專業代碼080902H。上述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只招收填報了相應專業志愿的考生,具體招生代碼、招生計劃最終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為準。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錄取的學生入校后不得轉入其它專業學習。
第十五條 學校對部分專業實行大類招生、大類培養;對部分專業按專業招生、大類培養;部分專業按專業招生、專業培養。具體情況見學校2017年報考指南。其中大類招生專業如下:電子信息類(通信信息類):含通信工程、電子信息工程、信息工程專業;計算機類(計算機與智能科學類):含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網絡工程、智能科學與技術、空間信息與數字技術專業;機械類(先進制造類):含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機械電子工程專業;電子信息類(電子工程類):含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電磁場與無線技術、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專業;電子信息類(集成電路工程類):含微電子科學與工程、集成電路設計與集成系統專業;工商管理類:含工商管理、會計學、市場營銷專業;法學類:含法學、知識產權專業;外國語言文學類(英語類):含英語、翻譯專業;數學類(數理科學與信息技術類):含信息與計算科學、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設計學類(藝術設計類):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