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本科學生轉專業(方向)有關工作即將展開,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
1、只能在學位類別相同且錄取批次和辦法相同的專業(方向)中申請。
2、其他條件按《四川美術學院本科學生轉專業(專業方向)工作細則》執行(請查看《四川美術學院學生手冊》2017年7月版P82-84)。
(二)工作的組織、程序
按《四川美術學院本科學生轉專業(專業方向)工作細則》執行(請查看《四川美術學院學生手冊》2017年7月版P82-84)。
(三)時間安排
1、4月18日?4月29日,學生向所在院系提交《四川美術學院本科生轉專業(方向)申請審批表》(附件,以下簡稱“申請表”)和有關材料;
2、5月3日?5月6日,院系審核,并將同意參加轉專業(專業方向)考試同學名單及《申請表》交至招生辦公室(本院系內轉專業方向的除外);
3、5月9日?5月13日,專業考核(考試)(學校組織轉專業、院系之間轉專業方向的考核,院系組織在本院系內轉專業方向的考核并提交擬同意名單及《申請表》交招辦);
4、5月16日?5月20日,公布考核成績,確定擬轉專業(專業方向)學生名單;
5、5月23日?5月27日,公示擬轉專業(專業方向)學生名單;
6、5月30日?6月3日,公布轉專業(專業方向)學生名單,有關單位完成有關檔案、課程調整。
(四)其他事宜
1、各院系應制定在本院系轉專業方向的考核辦法,并于2017年5月6日前報招辦備案。
2、全校轉專業以及在不同院(系)之間轉專業方向的學生人數一般不得超過當年該年級本科學生人數的1%,在本院(系)本專業之內轉專業方向的學生人數不得超過本院系當年該年級學生人數的5%,各專業(專業方向)接納轉入人數每年根據有關專業(專業方向)的教學資源確定。超過比例人數情況下,按考核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控制在轉專業的比例范圍內。
3、按各院系要嚴格把握轉專業(專業方向)的條件,不得放寬條件。在組織資格審查、考核等工作中,要嚴密組織,客觀公正,并留存有關檔案資料。
4、各院系在報送擬同意轉專業(專業方向)學生名單的同時,一并將考核過程、考核結果等基本情況書面提交招辦。
特此通知
四川美術學院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