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標準、新生入學及獎助學金
第三十條 收費標準按照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執行,以重慶市物價局核準為準。各專業收費標準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及新生入學須知上公布。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按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三十一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教育部規定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按規定處理。
第三十二條 我校設有新生獎學金、國家獎學金、校長榮譽獎、綜合獎學金、單項獎學金等多種學生獎學金,并按照國家政策規定落實各項資助政策,建立了以“獎、貸、勤、助、減、免、補”為主體的助學體系,為學生提供大學生實踐經營(集團)公司、學生助理等學校創業實踐和勤工儉學崗位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