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重慶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入學考試工作在市政府領導下,由市教委統籌管理、重慶市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實施;各區縣(自治縣)教育行政部門、招考機構要高度重視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組織管理工作,在區縣政府的統籌領導下,協調相關部門全力支持、明確責任,建立國家教育考試責任追究制度。區縣(自治縣)教育行政部門及招生考試機構要主動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積極爭取各方面的支持,切實做到萬無一失,平穩有序。
十九、各區縣(自治縣)招生考試機構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強保密室的建設和管理,完善安全保密規章制度,建立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建立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機制和報告制度。要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確保試題的絕對安全。一旦發生失(泄)密事件,事發單位必須在第一時間報重慶市教育考試院,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圍的進一步擴大。凡出現失(泄)密事件,均按國家有關法規進行處理。
二十、考點應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要求建設。考點原則上應設置在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所在地,如確需在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設置考點,須經重慶市教育考試院審批。
二十一、實行分類分層次考試。即分為普通高考和對口高職考試兩類,每一類分為本、專科兩個層次。普通高考本科層次高考狀元多少分為語文、數學(文、理)、外語、綜合(文、理)4科,其中語文、數學(文、理)、外語科滿分均為150分(英語科分為統考筆試120分,PETS-2聽力考試30分),綜合(文、理)科滿分為300分;專科層次高考狀元多少分為語文、數學(文、理)、外語3科,滿分均為150分(英語科分為統考筆試120分,PETS-2聽力考試30分)。
對口高職本科層次文化高考狀元多少分為語文、數學、英語3科和專業綜合(含專業基礎理論和專業技能,下同)考試。語文和數學滿分均為200分,英語滿分為150分,專業綜合滿分300分(專業基礎和專業技能各150分);專科層次文化高考狀元多少分為語文、數學2科和專業綜合考試,語文和數學滿分均為200分,專業綜合與本科一致。專業綜合考試的具體要求按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普通高校對口招收中職畢業生專業綜合考試工作的通知》(渝教招考〔2014〕20號)文件執行。
中職學校應屆畢業生在學習期間參加教育部牽頭舉辦的國家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一、二、三等獎和市教委牽頭舉辦的市級技能大賽獲得一、二等獎者可免專業綜合考試,依次按300分、270分、240分、260分、230分直接計入專業綜合考試成績。如同時獲得多項獎勵的則按分值最高項計入。
中職直升統考語文、數學2科,滿分均為200分,專業綜合科由學校組織考試。具體要求詳見重慶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中職直升及預科直升工作的通知》(渝教考發〔2015〕32號)。
二十二、普通高校統考的試題(包括副題)在啟封并使用完畢前按國家絕密級事項管理。答案及評分參考在考試結束前按國家絕密級事項管理。
對口高職和中職直升試題(包括副題)在啟封并使用完畢前按國家機密級事項管理。答案及評分參考在考試結束前按國家機密級事項管理。
二十三、考試的組織實施嚴格按《重慶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務工作細則》及相關規定執行。
二十四、根據教育部規定,報考外語專業的考生,除進行外語聽力考試和筆試外,還須進行外語口試。外語口試時間安排在6月9日進行。英語口試考點由各區縣(自治縣)招生考試機構安排,考生在報名區縣所設置的口試考點參加口試。其他語種口試考點由全市統一安排。各區縣(自治縣)招生考試機構應加強領導,采取措施,嚴格管理,認真做好外語口試工作。
評卷及成績發放
二十五、評卷工作由重慶市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指定高校承辦,采取集中封閉網上評卷方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