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轉專業需要注意的是,每個學校對轉專業學生的要求差別比較大,作為學生,在填報志愿時不能持特別簡單樂觀的心態,以為校內轉專業可以為自己兜底,本文小編整理了重慶建筑科技職業學院新生轉專業申請條件和時間,供各位考生家長參考。
一、重慶建筑科技職業學院新生怎么轉專業
重慶房地產職業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試行)
第五章 轉專業與轉學
第二十九條 學生參加創新創業、社會實踐等活動以及發表論文、獲得專利授權等與專業學習、學業要求相關的經歷、成果,可以折算為學分,計入學業成績。學校出臺《重慶房地產職業學院學生創新創業活動學分認定方案》,單獨建立創新創業檔案,設置創新創業學分。
第三十條 學校建立健全學生學業成績和學籍檔案管理制度,真實、完整地記載、出具學生學業成績,對通過補考、重修獲得的成績,予以標注。
學生嚴重違反考核紀律或者作弊的,該課程考核成績記為無效,并應視其違紀或者作弊情節,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記過及留校察看處分的,經教育表現較好,可以對該課程給予補考或者重修機會。
學生因退學等情況中止學業,其在校學習期間所修課程及已獲得學分,予以記錄。學生重新參加入學考試、符合錄取條件,再次入學的,其已獲得學分,經學校認定,予以承認。
第三十一條 學校開展學生誠信教育,以適當方式記錄學生學業、學術、品行等方面的誠信信息,建立對失信行為的約束和懲戒機制;對有嚴重失信行為的,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對違背學術誠信的,可以對其獲得學位及學術稱號、榮譽等作出限制。
第三十二條 學生應按招生錄取時的專業學習,一般不得轉專業。學生可以按學校的規定申請轉專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提出轉專業申請:
(一)學生在學習期間對其他專業有興趣和專長的,轉專業更能發揮其專長者。確有特長,轉專業更能發揮其專長者。
(二)學生入學后因身體原因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校其它專業學習者。
(三)學生確有某種特殊困難或非本人原因,不轉專業則無法繼續學習者。
(四)學校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發展變化,經學生同意,必要時可適當調整學生所學專業。
(五)支持休學創業或退役后復學學生,轉入與創業或服役相關專業學習。
第三十三條 轉學轉專業必須遵循下列原則:
(一)轉學轉專業必須在學生入學取得正式學籍并在校學習滿一學期后,方可辦理。嚴禁在辦結相關手續前,轉學、轉專業學生到轉入學校或轉入專業“借讀”;
(二)無國家承認的正式學籍或學籍狀態為退學、放棄入學資格、保留學籍等情形的,不予受理;
(三)轉學、轉專業的申請和依據必須充分、合理、正規;
(四)轉學、轉專業不能跨錄取批次,高考錄取分數低的不能轉入高考錄取分數高的學校和專業;
(五)高職單招學生、三校生不能轉學、轉專業;
(六)招生時確定為定向、委托培養的,不能轉學、轉專業;
(七)招生時限制轉專業的不得轉專業,研究生原則上不得轉專業;
(八)文史類(高考時的分類,下同)專業不能轉入理工類專業;
(九)藝術類專業與非藝術類專業之間不能互轉;
(十)高考成績低于擬轉入學校相關專業同一生源地相應年份錄取成績的不得轉學;
(十一)以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學生,國家有相關規定或者錄取前與學校明確約定的,不得轉學、轉專業。
第三十六條 轉學、轉專業的程序與相關規定
(一)學生在本校范圍內轉專業,應由本人提出申請,說明理由,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轉出專業所在系同意推薦,轉入專業所在系審核同意接收,教務處報主管院領導批準后報重慶市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學生本人持教務處通知到轉入系及有關部門辦理手續。
(二)轉學由學生提出申請,說明理由,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轉出學校受理、審核、對符合條件,并經公示無異議的,予以確認;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確認;對公示有異議的,要認真核實,并依據核實情況,予以處理。轉出學校學籍主管部門應將同意轉學學生相關材料寄送轉入學校學籍主管部門。
擬轉入學校要嚴格審核轉學學生相關條件及證明材料,經學校招生委員會或招生監督部門同意,院、校兩級會議集體研究決定,將擬轉學學生名單、表決情況如實記入會議紀要,對擬同意轉學的,按規定,予以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由校長簽署接收函,或在轉學確認表上簽署接收意見;對不同意轉學的,要書面回復轉出學校,由轉出學校告知學生,并做好相關教育引導工作。
市內高校間的轉學,經轉出、轉入學校同意后,由轉入學校將轉學學生相關材料報重慶市教委,經市教委同意備案確認的,轉出、轉入學校即可辦理轉學相關手續。對跨省(市)轉學的,經轉出、轉入學校同意后,由轉出學校將轉學學生相關材料報送學校所在地省(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對同意備案確認的,由轉出學校所在地省(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將轉學學生相關材料寄送轉入學校所在地省(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對同意備案確認的,轉出、轉入學校即可辦理轉學相關手續。轉學相關材料一式四份,轉入、轉出學校及所在地省(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各一份。
(三)已被批準轉專業的學生,不允許再轉回原專業或其他專業;
(四)嚴禁在辦結相關手續前,轉專業學生到轉入專業“借讀”;
(五)在申請轉專業期間,學生應安心在現專業學習并參加課程的結束性考試。
第三十七條 學生轉專業、轉學申請應在每學期結束前四周向學校提出,具體時間以當年文件為準。
第三十八條 學生因轉專業或轉學而未修的課程,必須按照學校有關規定進行補修,參加考核并取得相應學分。學生轉專業,轉學后,必須修完轉入專業培養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及實踐環節等,經畢業生資格審查后符合畢業條件方可畢業。學生應按照課程標準和教材的要求,在教師指導下,主要通過自修掌握課程內容并參加考核以取得相應學分。轉專業、轉學以前已取得學分的必修課與轉入專業培養計劃規定的課程為同層次或高一層次的,轉專業、轉學后仍然有效。
二、轉專業對學生個人的利弊
1、轉專業的好處
有些同學為了能夠順利進入理想的大學,選擇了服從調劑或者填報了冷門的專業,實際上對于自己被錄取的專業并不感興趣。那么就可以選擇轉專業,去學習自己真正喜歡或者感興趣的東西。
2、轉專業的弊端
①學習壓力大。想要轉專業的同學不僅要學好當前的專業內容,將要轉去的專業知識也要學習,而且還不能有掛科的情況,這樣一來學習壓力就會變得非常的大。所以轉專業并非易事,要付出很多的時間和精力,而且能否成功也是未知數。
②所轉的專業也不一定適合自己。有很多同學在轉完專業之后發現新專業還不及自己之前的專業,甚至有的同學仍然覺得這個專業不適合自己。
轉專業不是小事,大家一定要結合自己的興趣愛好、職業規劃等多方面綜合考量,還要充分調研目標專業的情況,做好充足的調查后再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