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施工環境綜合整治及揚塵污染治理承諾書
為了更好的貫徹落實國家及西安市人民政府、高新開發區管委會《關于做好建筑工地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工作的通知》、《西安市關于控制揚塵污染的實施方案》及創建國家級衛生城市的相關要求和規定,營造一個良好的生活、工作環境,我公司對所轄范圍內的實際情況進行查看后,就施工現場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及揚塵污染治理、創衛工作鄭重做出以下承諾:
一、我公司自進入
項目施工現場施工之日起,將在施工現場積極組織有關人員對施工場地、通行道路及責任區的環境衛生、揚塵污染進行綜合整治,完善和加強各項清潔、保潔及揚塵污染治理措施,落實責任人,建立相關管理制度,并按相關規定制定完善的創衛管理資料。配備專用灑水車輛、專用加蓋渣土清運車輛、硬質圍擋和渣土覆蓋材料,并經貴方及委托的監理單位檢查合格后方能施工。
二、對施工區域實行硬質圍墻封閉,硬質圍墻高度不低于1.8米,下部為0.3米的磚砌擋墻、上部為硬質材料,并落實有專人清洗,保持完整清潔。施工現場出入道、施工便道、便橋及臨時通道,進行硬化處理,每個施工工地配合固定的清潔人員,隨時對圍墻出入口和工地周邊產生的渣土污染進行清潔打掃,防止機械、車輛和行人帶泥出入。
三、運輸泥土、二灰石、沙石等易產生揚塵材料的車輛按照省、市有關規定,使用符合要求的專用車輛加蓋運輸,不在施工現場攪拌混凝土。
四、施工區域不得有泥土散排,通過管、渠有組織地收入收水井內。我們配備足夠的灑水車輛以足夠的頻率對施工區域及其相鄰通行便道、便橋進行灑水降塵。
五、工地內的黃土、垃圾做到定點堆放,垃圾及時清運,清運不及時的采用彩條布或綠紗網進行覆蓋。裸露黃土超過48小時的全部覆蓋。施工現場需長期堆放的黃土超過6個月的采取植草作業,確保不揚塵、不起灰。
六、施工區域內的行車便道采取濕式作業,在通行的道路上設置濕潤的草袋、編制袋等減少揚塵,并及時做好保濕工作。
七、加強各類車輛管理,車輛駛出工地及責任區前對車輪、車廂側幫進行清掃沖洗除塵,嚴密封閉拉運渣土的車輛,各類運輸車輛場內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
八、我們承諾對于外界關系的協調,由我們全面負責并建立良好的關系,如:市容、環保、創衛辦、質監站等部門及單位,確保在施工過程中不將因此類問題而引發的施工中斷、停工責任推給建設單位,否則我們接受因工作主動性不夠,協調不及時所引發的投訴每一處給于2000元的處罰。
九、我們將對施工現場環境整治和揚塵污染治理及創衛工作常抓不懈; 自覺接受貴方及貴方委托的監理單位的檢查管理,對查出的
問題及時進行整改。經貴方及監理單位指正未及時進行有效整改,我們愿意接受每次1000?5000元的違約處罰及貴方規定的其它違約處罰。
十、在施工過程中我們若被高新開發區相關部門、市防治揚塵污染聯合檢查辦公室等單位點名批評、通報或評比位于倒數后三名時,除接受上級的處治外,還接受貴方每次2000?5000元的違約處罰;若連續兩次(含兩次)以上被通報批評時,我方將主動撤換不合格的項目經理,并自愿接受被列入高新區市政配套服務中心不合格承包方之列等的其它違約處罰。
特此承諾
施工單位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篇二:施工環境綜合整治及揚塵污染治理承諾書
為了更好的貫徹落實江蘇省南京市建筑施工環境污染預防和控制的相關要求和規定,營造一個良好的生活、工作環境,我公司對所轄范圍內施工現場環境做出以下承諾:
一、項目施工現場施工之日起,將在施工現場積極組織有關人員對施工場地、通行道路及責任區的施工環境進行綜合整治,完善和加強各項清潔、保潔、揚塵污染及噪音控制等治理措施,落實責任人,建立相關管理制度,并按相關規定制定完善的管理資料。
二、對施工區域實行硬質圍墻封閉,硬質圍墻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現場出入道、施工便道,進行硬化處理,每個施工出入口和工地周邊產生的渣土污染進行清潔打掃,防止機械、車輛和行人帶泥出入。
三、運輸泥土、沙石等易產生揚塵材料的車輛按照省、市有關規定,使用符合要求的專用車輛加蓋運輸。
四、施工區域配備足夠的人員設備及足夠的頻率對施工區域進行灑水降塵。
五、工地內的垃圾做到定點堆放,垃圾及時清運,清運不及時的采用彩條布或綠紗網進行覆蓋。裸露土方全部覆蓋,確保不揚塵、不起灰。
六、施工區域內的行車便道采取濕式作業,在通行的道路上設置濕潤的草袋或專人澆水等措施減少揚塵,并及時做好保濕工作。
七、加強各類車輛管理,車輛駛出工地及責任區前對車輪、車廂
側幫進行清掃沖洗除塵,嚴密封閉拉運渣土的車輛,各類運輸車輛場內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
八、施工現場夜間室外照明燈要加設燈罩,透光方向要集中在施工范圍內。施工現場電焊作業時要采取遮擋措施,避免電焊弧光外泄。
九、現場噪音排放不得超過國家標準《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的規定,定期做好噪聲監測記錄。
特此承諾
施工單位(蓋章)
年月日
篇三:揚塵污染防治承諾書
我作為渠南路(西四環-隴海路)工程 (項目名稱)施工總承包單位項目負責人,對本項目揚塵防治工作做出以下鄭重承諾:
一、認真貫徹執行大氣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規及政府和行業的有關規定,認真履行揚塵治理責任,全面加強本項目施工揚塵控制與管理。
二、加強對揚塵工作防治的領導,建立本項目揚塵治理責任制,明確項目領導班子、相關人員及各分包單位的揚塵防治責任,并嚴格檢查考核,確保揚塵治理任務、責任落到實處。
三、根據本項目可能發生的揚塵情況,組織編制施工揚塵防治專項方案,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并認真組織實施。
四、在施工現場出入口設立揚塵治理公示監督牌,標明項目名稱、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工期、項目經理、揚塵防治負責人、聯系電話、監督舉報電話等內容,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五、配備灑水設備,配備現場保潔員,專門負責現場灑水降塵和揚塵垃圾清掃,保持現場環境衛生整潔。
六、城市建成區施工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漿,暫時未建預拌混凝土和砂漿攪拌站的,以及預拌混凝土、砂漿攪拌站不予供應的特種或少量混凝土、砂漿除外 。
七、工程按標準要求進行全封閉,建筑垃圾采用灑水降塵清理,現場建筑垃圾集中存放,封閉管理。
八、重污染天氣或四級以上大風天氣,不進行拆除作業、土方開挖、回填及清運作業。
九、自覺接受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對檢查提出的問題,確保在最短時間內整改到位。
十、嚴格落實揚塵防治工作標準和要求,切實做到6個百分之百:
1.施工現場100%按標準要求設置封閉圍檔,確保圍檔嚴密、堅固、美觀,高度符合標準要求。
2.施工現場主要場區及道路100%進行硬化。
3.出場車輛100%沖洗干凈。
4.工程拆除及土方工程實施100%濕法作業。
5.施工現場的土方、散碎物料100%覆蓋嚴密。
6.渣土車輛100%密閉。
以上承諾,確保全面落實,如有違反,愿接受一切處理。
承諾人所在單位(蓋項目章):
承諾人(簽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