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嚴把食品質量安全關,本單位莊嚴做出食品安全承諾:
1、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列》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保證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并憑許可證辦理工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
3、保證有與食品流通相適應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取得健康證明后從事食品流通經營活動,每年進行健康檢查。
4、保證建立并執行食品進貨查驗及記錄制度,查驗記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5、保證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食品流通活動,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
6、保證食品流通經營場所的壞境、設備、設施、符合與食品流通相適應的要求。
7、保證建立并執行定期查驗及退市制度,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存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主動將其退出市場,通知相關生產者和消費者,做好記錄,并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8、主動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自覺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更換、退貨等義務。
9、保證食品廣告內容的真實性,不含有虛假或者夸大的內容,不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10、及時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本單位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本超市積極配合工商部門,消委處理消費者投訴。
承諾單位(蓋章):
承 諾 人(簽名):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