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落實市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有關要求,圍繞廉潔自律和改進作風兩方面,我向社會公開作出如下承諾:
一、進一步端正思想作風,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正確政績觀和理念,堅持依法公正,努力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二、大興學習之風,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的學風,做到真學、真懂、真用。認真鉆研法學理論、科學管理等與提高自身素質有關的知識,不斷提高司法能力。
三、大興務實之風,努力踐行司法為民。正確履行審判職責,規范司法行為,嚴格司法程序,求真務實,大力提高審判質量和效率,確保嚴格執法,公正司法,進一步完善各項工作措施,以維護群眾切身利益為著力點,切實保護好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四、大興節約之風,加強基礎建設,提高物質裝備現代化水平。在各項工作中貫徹勤儉節約原則,精打細算,嚴格把關,真正把有限的資金和資源用在刀刃上,為本院履行審判職責提供有力支持和充分保障。
五、狠抓效能建設,求真務實,埋頭苦干。一切圍繞發展、服務發展,團結協作、創業爭先,帶領全院干警辦實事、求實效、創實績,以勤政造福于民,以優政服務于民,以廉政取信于民。
六、健全規章制度,以制度為抓手,強化工作作風。圍繞審判和執行工作重點環節,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規范工作機制,增強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并就干警思想、工作作風等方面存在的問題,著力完善修訂各項規章制度,進行不定期檢查,對發現和存在的問題及時予以通報,以加強和改進作風。
七、嚴格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恪盡職守,敢抓敢管,在管好自身的同時,注重加強對本庭干警的勤政廉政教育,狠抓各項工作的落實,切實組織開展好黨風廉政建設。并堅決支持執紀執法機關嚴肅查處違法違紀案件,同腐敗現象和不正之風做堅決斗爭,進一步營造風清氣正、干凈干事的良好氛圍。
八、堅持規范司法,秉公執法,發揮表率作用,帶頭執行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行為規范(試行)》、《三個辦法》、《關于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有關懲戒制度的若干規定》、《關于規范法官和律師相互關系維護司法公正的若干規定》和省高級法院《六條禁令》及本院《關于規范司法禮儀的若干規定(試行)》。除法律規定的情形外,不為當事人推薦、介紹律師、代理人或為律師、代理人介紹案件。不參加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用公款安排的旅游活動。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近親屬,不在自己管轄的業務范圍內從事可能影響司法公正的活動。帶頭不辦“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
九、以服務為亮點,深化落實“三項承諾”。結合“作風建設年”活動,以維護群眾切身利益為著力點,做到公正、高效、廉潔、文明司法,切實保護好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認真落實“三項承諾”工作措施,進一步完善立案接待“一站式”服務功能,強化訴訟指導,努力減輕群眾訟累。完善巡回法庭制度,涉及老弱病殘、行動不便的當事人訴訟案件,開展巡回辦案。大力加強訴訟調解工作,及時化解各類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
以上承諾,請黨組織、干部群眾和社會各方面監督。
承諾人: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