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作為普通黨員在反對“四風”加強作風建設教育實踐活動中,堅決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鄭重向黨組織承諾:
一、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堅定理想信念,嚴格遵守黨章,堅決與政府黨組保持高度一致。
二、堅持求真務實、開拓創新。不做表面文章,重實干、求實效,把全部心思和精力用在工作上。堅持解放思想,弘揚創新精神,正確對待已經取得的成績,奮發有為,敢于擔當。
三、充分發揚勤儉節約的光榮傳統。做到艱苦樸素,反對鋪張浪費,勤儉辦一切事情。
四、堅持組織原則,服從組織領導。對自己的工作和領導交辦的任務保質保量完成;敢于堅持立場,避免出現不必要的失誤。
五、堅持深入群眾,貫徹群眾路線。堅持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堅持走群眾路線,深入基層,傾聽百姓意見,為群眾解決實際問題。
以上是本人向黨組織作出的鄭重承諾,請予監督。
篇二
一、嚴守政治紀律。自覺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執行省委、州委和縣委的決定,維護縣委班子團結。
二、科學決策、民主決策。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按客觀規律和科學態度謀發展、辦事業,做到不主觀武斷,不盲目攀比,不違反規定決策。
三、自覺加強黨風黨紀學習和廉政教育,認真學習黨風廉政建設有關規定,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不斷提高自身修養,做到清正、廉潔、務實。
四、不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主管范圍內的下屬單位和個人、外商和私營企業主以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贈送的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父母、配偶、子女不接受與自己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贈送的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
五、不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物饋贈和宴請,不利用公款請客送禮或相互請吃,杜絕大吃大喝、鋪張浪費行為。
六、不利用職權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招投標、政府采購等市場經濟活動。不私自從事營利活動。不以個人或借他人名義經商、辦企業。
七、不用公款報銷或支付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
八、不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友及身邊工作人員謀取利益,不為配偶、子女及其他親友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和優惠條件。
九、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和借機斂財。
十、不參與賭博活動。
十一、如實報告個人婚姻變化及配偶和子女移居國(境)外、從業等事項,本人有關收入事項,本人及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房產、投資等事項。
十二、不違反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其他規定。
以上承諾敬請組織和全縣廣大干部群眾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