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根據市委常委班子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查擺出來的問題以及專題民主生活會上自我查擺和相互批評情況,在全面認真執行中央、省委和市委領導干部廉潔從政有關規定的基礎上,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公開承諾如下:
1、決不聽信、散布、傳播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定相違背的言論、小道消息。
2、決不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招投標、土地出讓、政府采購、房地產開發與經營、中介機構服務等市場經濟活動。
3、決不利用職務便利違反規定干預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以及采取不正當手段為本人或者他人跑門子、找關系、說情打招呼。
4、決不違反規定多占住房,或者違反規定買賣經濟適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5、決不違反規定在經濟實體、社會團體等單位中兼職或者兼職取酬,以及從事有償中介活動。
6、決不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及身邊工作人員謀取利益。
7、決不允許親屬及身邊工作人員打著自己旗號干預人事安排、案件調查和審理、工程建設、政府采購、項目審批等。
8、決不講排場、比闊氣、揮霍公款、鋪張浪費。
以上承諾,歡迎全市廣大干部群眾監督。
第二篇
為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強化廉潔自律意識,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樹立教育部門良好形象,根據中央和省、市關于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本人鄭重做出如下承諾:
一、不違反規定送收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
二、不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游、娛樂、宴請等活動;
三、不參與任何形式的賭博等與職務、身份不相稱的活動,不以賭博或變相賭博以及大操大辦婚喪嫁娶等形式收錢斂財;
四、不利用公款搞無實質性內容的相互走訪、相互宴請、用公款支付高消費娛樂活動和用公款大吃大喝、出國(境)旅游,不擅自接受邀請參加各種慶典、節會、論壇等活動;
五、不私設“小金庫”,不違反財務制度、規范津補貼等有關規定;
六、不違反規定為配偶、子女或其他親友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和優惠條件,不利用公款報銷應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個人費用;
七、不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物資采購、基建工程等生產經營活動;
八、不利用職權上的影響和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并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責;
九、自覺遵守《“十條禁令”》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認真執行一系列規章制度,杜絕吃、拿、卡、要現象,努力形成務實、高效、文明、勤政良好作風;
十、按照上級要求落實好收入申報、禮品登記等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及時報告執行廉潔自律規定的情況。
以上承諾本人將嚴格履行,自愿接受各級黨組織、廣大干部群眾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承諾人工作單位:晉江市江濱中學
承諾人(簽字):陳佑俊
元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