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本人通過網絡等媒體已熟知了“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相關政策及辦理流程,確因家庭經濟困難無力支付就學費用,申請辦理“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并保證自愿履行以下條款:
一、本人保證貸款時提供的信息及資料全部真實。貸款成功后定期閱讀“勉縣教育網”“教育資助”欄目相關貸款政策通知;定期登陸“國家開發銀行學生在線服務系統”更新完善相關信息。
二、在高校畢業前保證登陸國家開發銀行學生在線服務系統完善個人基本信息,及時申請畢業確認,并主動與縣資助中心聯系。畢業后繼續升學時,保證在當年7月30日前持相關證明到縣資助中心申請“就學信息”和“還款計劃”變更。
三、畢業后保證每年按時登陸“國家開發銀行學生在線服務系統”查詢本年應償還貸款本息金額,并將足額本息于每年11月30日前充值到“個人借款支付寶賬戶”中或直接到縣資助中心按時還款。
四、因家庭經濟好轉需要辦理提前還款時,本人或共同借款人于申請還款當月1日至10日內的正常工作日,到縣資助中心申請提前還款或登錄在線申請系統申請提前還款,并及時與縣資助中心聯系。
以上條款如有違約,本人自愿承擔相關懲罰責任。
承諾人:
二O 年 月 日
注:此承諾書一式兩份,借款學生及縣資助中心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