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鎮維護社會穩定工作和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按照市綜治辦《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及影響社會穩定突出問題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寧綜辦〔2014〕3號)的要求,為保證我村、社區不發生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問題和矛盾糾紛,鄭重作出以下承諾:
一、維護社會穩定,加強重點管控,全面開展“五類重點”(重點人員、重點區域、重點部位、重點行業、重點問題)排查,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努力做到底數清、情況明,發現問題及時予以解決并上報。
二、健全和完善村、社區巡防隊伍,發揮群防群治和基層綜治網格信息員的作用,做到信息暢通。
三、加強對流動人口的管控。認真排查梳理,做好排查登記,做到“人來有登記,人走去向明”。
四、加大對市場及人員密集的重點場所的治安防控力度,建立市場安保人員和商戶的聯防體系,明確責任,切實履行職責,最大限度地減少或避免重大事故的發生和隱患的出現,對引發的突發性治安問題及時處理。
五、實行“一把手”責任制, 對各項工作不推諉、不懈怠,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嚴格責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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