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風廉正建設承諾書一
按照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規定,做好今年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我向黨組織和廣大干部職工做以下承諾:
1、根據縣委、縣政府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部署要求和文化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規劃,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進行具體部署安排,做到一季度聽取一次工作匯報。
2、領導和參與反腐倡廉工作的檢查考核,督促黨風廉政建設各項目標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
3、認真處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及時解決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重視案件查處工作。
4、認真落實《廉政準則》和制止奢侈浪費八項規定。管好班子,帶好隊伍,管好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不收受有關單位和個人的現金、有價價證券。
5、召開(參加)民主生活會,檢查自身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及廉潔從政情況,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糾正存在的問題。
6、個人參加健身活動,堅決做到不接受與其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以及外商、私營企業主提供的任何獎勵和贊助;不參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費娛樂活動和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不參與公款支付的超標準接待和大吃大喝活動。
7、嚴格遵守公車管理的各項規定,不用公車參與婚嫁活動;不違控購買、乘坐超標超編車。
8、出國訪問,要與自己公職身份相稱,出訪費用嚴格控制在本單位外事經費之內,不接受國內企業以及境外中資企業的邀請或贊助出訪不借參觀考察、學習培訓、會議研討、招商參展等名義用公款變相出國(境)或到國家明令禁止的風景名勝區旅游,不接受下屬單位用公款安排,私人旅游活動。
9、嚴格執行通訊工具管理規定,不用公款新購和安排移動電話、住宅電話;不違規報銷通話費;不用公款配備住宅電腦或支付上網費用。
10、認真執行重大事項報告、禮品登記和收入申報等制度;嚴格遵守住房和集資建房管理規定,認真糾正住房方面存的問題;實行“收支兩條線”,不私設“小金庫”。
11、嚴格按照規定選拔任用干部,任人唯賢,不搞任人唯親,不搞不正之風。
12、認真落實縣委、縣政府關于轉變工作作風的要求,帶頭搞好黨員干部“下訪談心辦實事”活動。
以上承諾,請上級各組織和全體干部職工對我監督、評議,如有違諾行為,愿按有關規定接受處理。
承諾人:
黨風廉正建設承諾書二
我謹以個人的名義鄭重作出以下承諾,并愿意接受組織干部職工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1、認真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執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決定,嚴格遵守政治紀律,積極參加黨風廉政學習教育活動,不斷筑牢思想道德防線,提高拒腐防變能力。
2、認真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凡重大事項都要經黨委成員集體討論,不搞一言堂。
3、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對全中心的黨風廉政建設切實負起領導責任,管好班子、帶好隊伍,認真完成上級部署或交辦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4、切實轉變思想和工作作風,心系群眾、服務人民,認真開展“察民情、辦實事”活動,特別是在廟底村七甲莊搬遷中,積極聽取群眾呼聲,多辦順應民意、化解民憂、為民謀利的實事。
5、加強中心黨組織的自身建設,充分發揮中心黨組織的領導核心、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對轄區內經濟社會組織加強政治領導。
6、嚴格遵守財經工作紀律,不違反規定使用單位資金。
7、嚴格廉潔自律,不違反規定收送現金、有價證券(含購物卡)、支付憑證和貴重物品,不“跑官要官”,不用公款大吃大喝和相互宴請,不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不講排場、比闊氣和鋪張浪費,不參與賭博和“帶彩”娛樂活動,不借學習考察、招商引資等名義公款旅游,不違反規定公車私用,不隱瞞個人重大事項。
7、嚴格廉潔從政,不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配偶、子女、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借自己之名謀利,不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員生日、婚喪嫁娶及喬遷等事宜大操大辦、收錢斂財。
8、樹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生活作風,不貪圖享受,不腐化墮落,不參與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和色情活動,慎交朋友。
9、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工作體系,切實加強對中心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