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學校黨建工作,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全面完成學校黨總支度各項目標任務,推動和促進學校工作,支部承諾如下:
一、支部黨建工作
1.黨支部書記作為黨建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將堅持一手抓發展,一手抓黨建,認真落實校黨總支計劃,主持召開黨建工作會議,抓好重大黨建活動的策劃、部署、檢查工作,為黨建工作開展創造好的條件和環境。按照上級要求,結合實際,提出黨建工作思路,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黨建工作,抓好各項黨建工作任務的落實。
2.支部要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會議精神,深入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緊密聯系黨員思想和工作實際,緊緊圍繞學校黨總支的活動主題,開展黨組織和黨員的“三承諾”活動,加強黨員經常性教育;繼續組織開展黨員理想信念教育和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學習教育,開展師德教育系列活動,通過黨員論壇、典型示范、活動激勵、警示教育等,促使黨員分清是非榮辱,明辨善惡美丑,提升道德境界。
3.在職黨員學習教育活動方面將做到:⑴學習教育活動全年不少于8次,每位黨員有記錄本,一般黨員全年撰寫學習心得體會文章不少于1篇,黨員干部不少于2篇;⑵堅持開展民主評議黨員制度,組織黨員召開民主生活會每學期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2次;(3)黨支部學習活動有詳細的臺帳記錄;(4) 黨支部成員堅持和黨員的談心、談話制度。
4.在發展黨員工作方面做到:⑴按每年入黨人數的1:3比例建立入黨積極分子隊伍;⑵按現有黨員數的2-3%比例制訂全年黨員發展計劃;⑶優先發展骨干教師和優秀青年教師新發展黨員;⑷發展黨員嚴格執行公示制(征求所在社區意見)、實行票決制,程序規范。
5.度,支部要開展一項黨建課題;舉辦黨員主題活動,并力爭有黨建創新活動主題或課題,做到有實施方案,有具體的活動安排和措施,有階段性總結或結題報告;將選樹1名以上優秀共產黨員,積極創建“示范性黨支部”。并將加大對先進典型的宣傳力度,形成爭先創優的良好氛圍。
6.抓好統戰和群團工作,積極支持民主黨派和群團組織開展有益的活動。
7.按標準收繳黨費,按季度及時足額向局黨委繳納黨費。
8.積極參加建黨紀念系列活動;組織在職黨員進社區積極參加活動和服務工作。
二、黨風廉政建設
支部成員將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的政治責任,全面完成學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十項規定”和蘇州市委、常熟市委的“十二項規定”,支部對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作如下承諾:
1.明確分工責任。支部書記將對本級領導班子的黨風廉政建設及其班子成員的廉潔從政情況負主要領導責任;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對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廉潔自律情況將負直接領導責任;黨員干部在績效改革活動中,按校黨支要求發揮積極帶頭作用。
2.完善防范機制。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黨委、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要求和《常熟市教育系統黨員干部廉潔自律的若干規定》等五個規范性文件精神;健全和完善教育防范機制,把黨風廉政建設納入支部工作統籌安排;廣泛開展黨風廉政教育,深入推進廉政文化進校園活動,在爭創廉潔文化校園示范點活動中,發揮積極作用。
3.干部率先垂范。領導干部要嚴于律己,奉公守法,不以權謀私;厲行節約,不鋪張浪費;堅決執行“四大紀律、八項要求”,嚴格執行“三禁”等廉潔自律規定;教育、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教職工;確保全年本部門人員無違法違紀行為、無違反廉潔自律規定、無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和有償家教的現象。
4.規范辦學行為。要規范各類收費,公開收費標準,不擅自向學生、學生家長要求捐錢、捐物;不私設“小金庫”;按上級規定,規范各類學習資料的征訂和代辦項目的實施。
5.關注重點環節。重視抓好容易發生權錢交易環節的反腐倡廉工作,堅持按“公開、公平、公正”原則處理有關工程建設、設備招標、物品采購、合作經營、承租承包、經費投放等問題。
6.加強紀律約束。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堅決查處黨員干部違紀違法案件;妥善處理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維護校園穩定。
三、安全、綜治工作
為強化學校安全和綜治工作,預防和控制各類安全事故和治安事件,切實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共建和諧校園,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黨委、政府要求,結合本部門實際,支部對度安全、綜治工作作如下承諾: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綜治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按時完成學校部署的各項任務,提升創安水平。
2.全面落實工作責任制。支部書記是第一責任人,支委對分管范圍內的相關工作全面負責,承擔管理、教育、監控等崗位責任。
3.強化安全、綜治工作組織領導,加強制度建設,落實工作例會制度、安全教育和訓練制度、值日值崗制度、隱患排查和整改制度、事故信息報告制度等。
4.加強和改進學生的思想、道德和心理教育,切實做好頂崗實習、社會實踐的學生跟蹤管理與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學生違法犯罪,確保在校生發生重大暴力犯罪案件為零。
6.建立不安定因素排查制度,通過各種有效途徑,經常排查各類矛盾糾紛和安全隱患,增強工作預見性,妥善處理群眾反映的問題,切實將各類矛盾和不安定因素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
年終支部要向學校黨總支提交黨建工作小結,報告本支部廉政建設、安全綜治情況,自覺接受黨組織和干部群眾的監督。
監督代表:黨總支書記簽字: 承諾代表:書記簽字:
日期: 3月 日 日期: 3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