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常委:
我的擬任職務是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如果獲得人大常委會的任命,我將進一步加強政治、思想和作風建設,強化自我約束力,切實履行好本職工作,自覺接受人大常委會的監督。我承諾;
1、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在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嚴格執行黨的決定,服從組織分配,積極完成上級和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3、認真貫徹執行人大常委會決議、決定,自覺接受人大常委會和人民代表的監督,虛心接納群眾意見,切實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勇于揭露和改正工作中的缺點和錯誤。
4、努力鉆研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努力提高為人民服務的本領,公正執法,勤政為民,吃苦在前,享樂在后,克己奉公,多作貢獻。
5、遵紀守法,保守秘密,對黨忠誠老實、言行一致。
6、遵守檢委會議事規則和各項制度。
7、模范執行檢察紀律以及上級檢察機關的指示、部署、決定和要求,確保檢令暢通,令行禁止。
8、堅持廉潔從檢,不貪贓枉法、循私舞弊,不越權辦案。
9、參加檢委會會議,對討論的議題客觀公正的發表意見和進行表決。
以上承諾請人大常委會和人大代表監督。
承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