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出臺了新的《中國共產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為了搞好本人及所在單位的廉潔自律工作,認真執行“四大紀律,八項要求”、“五個不許”和省委廉潔從政有關規定,正確使用手中的權力,更好地接受全鄉黨員、干部、群眾和各級黨組織的監督,本人鄭重承諾如下:
一、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珍惜并正確運用組織和人民賦予的權力,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決不濫用職權。
二、嚴格執行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經濟工作紀律和群眾工作紀律,嚴格執行機關各項規章制度和辦事程序,依法依紀辦事,模范遵守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做干部職工廉潔自律的表率。
三、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帶頭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加強對本單位、部門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切實擔負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責任。
四、自覺規范從政行為,不在工程招投標、大宗物品采購等市場經濟活動中插手干預,為個人和親友謀私利。
五、不以各種名義用公款大吃大喝、揮霍浪費。不用公款報銷、支付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六、嚴格執行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管理規定和外出學習考察等規定。
七、嚴格執行諾廉、述廉、談廉和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八、嚴格自律。不違反規定收、送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不“跑官要官”;不參與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和封建迷信活動;不利用婚喪嫁娶、祝壽等事宜收斂錢財;不放任、縱容自己的家人、親屬及身邊工作人員利用自己的職權、職務影響謀取各種私利;不搞非法拉取選票等非組織活動。
九、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集體領導,凡屬本單位的“三重一大”(重大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事項安排及大額資金的使用),須經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不搞個人說了算。
以上承諾,誠請全鄉廣大干部職工和社會各界進行嚴格監督,如有違諾,我愿意接受責任追究及黨政紀處分。
承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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