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廉潔從政意識,增強自我約束能力,主動接受監督,現就廉潔從政鄭重承諾如下:
一、嚴格遵守《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試行)》。自覺遵守中央、省、市、區制定的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各項規定。
二、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按照“一崗雙責”要求認真落實本機關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三、嚴于律己,防微杜漸,堅持做到以下方面:
1.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時,不派用公車,不借機斂財。
2.不讓下屬單位、企業報銷應由本人或配偶、子女支付的費用。
3.不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招投標,不參與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房地產開發經營等市場經濟活動,為自己和親屬謀取私利。
4.不收受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的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
5.不違反規定購買和乘坐超編超標小汽車。
6.不違反規定報銷通信費用。
7.不違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條例》調整、使用干部。
8.不擅自決定重大問題及大額度資金分配、使用。
承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