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強化黨風廉政建設,不斷提高廉潔自律意識,從思想源頭杜絕違紀事件的發生,特向黨委做出如下承諾,并隨時接受監督和檢查。
一、遵守公共財物管理和使用規定,不損壞公物,不假公濟私,化公為私。
二、嚴格遵守村級財務管理各項規定,不在單位利用公款報銷支付應由個人支付的各種費用。
三、認真執行、倡導八個方面的良好風氣及“xxxx”觀念,牢固樹立,在工作中率先垂范,扎實工作,不折不扣的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的工作部署,確保各項規定和措施能夠順利實施。
四、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樹立公仆意識和執政為民的群眾觀,時刻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珍惜和正確認識、使用人民賦予的權利,多為民辦實事、辦好事。
五、帶頭廉潔自律,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占公款、公物,不接受有關單位和個人的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或其他實物,不找與行使自己職權有關的單位或個人報銷應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個人費用。
六、要廉潔奉公、忠于職守,嚴格辦事程序,不在審核、為民辦事中亂收費、亂攤派、拖拉推諉,借機“吃、拿、卡、要”。
七、不奢侈享樂,不參加用公款支付的各種消費娛樂活動。
八、不在工作時間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不在工作時間和公開場合打麻將,不參加和支持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封建迷信活動,xx活動和非法組織活動。
九、認真執行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在工作中發揚民主,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事事做到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科學決策。注意團結同志,堅持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做到班子團結、協調、統一。
十、不利用職權和工作之便為親友熟人提供任何特殊便利條件。
十一、服務基層,方便群眾,熱情周到,辦事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