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黨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促進學校領導班子和干部作風建設,特簽訂本責任承諾書。
(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明確分工,責任到人。
1、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組織實施,檢查落實
2、招生事務、學籍異動、分配生推薦、招聘教師、崗位聘用、競賽考試、資料訂發、教師推優評優
3、學生管理、推優評優、學生實踐活動、代收代支項目、團隊發展
4、財務收入、租金校產、學校收費、后勤供應、校舍改造、物品購置
5、人事聘用、工作安排、職稱評定、組織發展
6、民主管理、校務公開
7、監督檢查、協調實施
(二)落實民主生活會兩次。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民主生活會,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及時查找和糾正在黨風廉政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
(三)認真執行民主集中制。凡屬重大事項、大額資金使用和重要人事任免必須按照規則和程序辦理,由領導班子充分醞釀,民主討論,集體研究決定。
(四)認真執行“收支兩條線”和政府采購制度,不私設“小金庫”,不違反政府采購目錄規定的項目,自覺遵守財經紀律。
(五)落實黨員和黨員干部的學習制度。認真參加黨員、干部學習黨風廉政建設理論和法規,進行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政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