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措施
1、堅持黨建帶動。努力將團建工作納入黨建工作格局,善于借助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力量和形成的新成果新格局,推動團的基層組織建設。當前,特別要緊緊抓住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深入開展第三批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重大契機,主動銜接,快速跟進,努力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建立黨組織的同時建立團組織。
2、堅持行業推動。主動借助經貿、勞動、教育、財政、公安、司法等行業主管部門和行業協會力量,推動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培訓機構、家政公司、保安公司、會計事務所、律師事務所、青年社團等青年聚集較多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團建工作。根據“利于工作、便于管理”的原則,強化行業主管部門團組織的統籌管理職能,形成行業團組織整體活躍的工作局面。
3、堅持改革創新、務實推進。根據青年溝通、交流、聚集、聯絡方式新變化,創新建團模式,靈活設置組織,使團的組織網絡有效覆蓋更多青年。采用逐個走訪、上門推動的方式,找準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本質需求、青年群體特點和共青團工作載體之間的結合點,加強工作溝通,爭取理解支持,務實推進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團建工作。
4、堅持突出重點、逐級深化。根據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青年從業規模,突出重點,抓大帶小,逐級深化,著力提高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建團工作效率,使團的組織較快覆蓋到更多團員青年。堅持建設服務并重,重心下移,靠前指導,不斷增強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團的活力。
二、主要任務
1、加快建團步伐。根據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分布特點,積極探索聯合建團、依托建團、園區建團、樓宇建團、片區建團、市場建團、產業鏈建團、興趣建團、網絡建團等各種建團模式,努力實現團的有效覆蓋。在已經建立黨組織且符合建團條件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要充分借助黨建工作成果迅速推動團的組織建設,使團建跟上黨建步伐。在尚未建立黨組織但符合建團條件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采取派駐團建指導員方式,推動團的組織建設。在適齡青年多但團員少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可探索先成立青年工作委員會等機構開展工作,再逐步推進團的建設。
2、配強團的干部。按照公開、競爭、擇優的要求,配齊配強團的干部,把熱愛黨、熱心青年工作、在青年中有一定影響力的優秀青年選拔到團的工作崗位上。注重在經營、生產、研發、管理等重要崗位的青年負責人或業務骨干中選拔團的干部,并落實相應的政治生活待遇。加強團干部的團務知識和業務技能培訓,努力提高團干部實際工作能力和水平。
3、穩步發展團員。堅持標準和質量,積極做好團員發展工作,注重在經營、生產、研發、管理等一線崗位的青年中發展團員。加強團員日常管理和組織意識教育,不斷提高其職業文明和業務技能,幫助團員青年在生產實踐中成長成才。在團員青年中大力選樹先進典型,做好推薦優秀青年入黨工作。
4、培育工作載體。著眼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的本質功能,創造性地尋找共青團工作切入點。開展思想性活動,引導青年樹立愛黨愛國愛崗觀念,增強市場競爭意識和改革創新意識,養成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和個人品德;開展技能性活動,引導青年提升職業文明和崗位技能,增強自主創新能力,不斷促進單位經濟效益和管理水平提高;開展娛樂性活動,培養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營造團結和諧組織氛圍,增強團組織的吸引力和凝聚力;開展服務性活動,深化志愿服務、扶貧助困等工作,樹立青年和企業良好的社會形象。注重把工作成果轉化為組織建設成果,不斷增強團組織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5、加強制度建設。建立健全組織領導制度,推動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將團的工作和青年工作納入單位黨建工作格局。建立健全資源保障制度,為團的工作經費、陣地建設等提供必要的物質條件。建立健全人才舉薦制度,開展好“推優入黨”工作,推薦優秀青年骨干或人才進入單位經營管理人才梯隊。建立團的基礎管理、民主議事、定期換屆等內部管理制度,提高團的工作信息化水平。
三、階段重點
在全面推進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建團工作中,根據其青年分布特點和實際情況,根據突出重點、逐級深化的原則,確定當前兩類工作重點。一是在已經建立黨組織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中加快建立團組織,使團建跟上黨建步伐。二是抓緊青年從業規模較大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團建工作。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團建工作的重點是規模(限額)以上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團建工作的重點是在校學員規模較大(一般在100人以上)、且辦學條件和時間穩定的民辦非企業單位,青年大量聚集的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中介組織,規模較大的青年社團等。
四、階段目標
到年底,已建立黨組織且符合建團條件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建團率力爭達到60%以上,青年從業規模較大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建團率力爭達到60%以上,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總體建團率有明顯提高,并探索出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團建工作的經驗模式和普遍性規律。
五、責任分工
各級團組織要按照整體推進、分級負責的原則,切實負起責任,明確任務,扎實推進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團建工作。
1、團中央負責協調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的全國性行業協會、全國青聯常委單位(企業)、中青企協常務理事以上單位,以及由國家部委注冊審批的較大青年從業規模的新社會組織建團工作。
2、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團委負責協調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的省級行業協會、全國青聯委員單位(企業)、中青企協理事單位、省青聯常委單位(企業)、省青企協理事以上單位、其他大型非公企業,以及由省級行業主管部門注冊審批的較大青年從業規模的新社會組織團建工作。
3、各地、市級團委負責協調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的中青企協會員單位、省青聯委員單位(企業)、省青企協會員單位、市級行業協會、市青聯常委單位(企業)、市青企協理事以上單位、其他大中型非公企業,以及由市級行業主管部門注冊審批的較大青年從業規模的新社會組織團建工作。
4、各市轄區(縣級市)負責協調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的市青聯委員單位(企業)、市青企協會員單位、其他規模以上非公企業,以及較大青年從業規模的新社會組織建團工作。街道、社區團組織按照屬地協調的原則,突出重點,抓大帶小,逐級推進,統籌推進轄區內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的團建工作。
5、各級行業主管部門團組織要充分借助黨政力量,爭取工作支持,負責推動所主管行業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團建工作,探索具有行業特點的工作載體和團組織管理模式,形成行業組織聯動格局。
6、規模較大且具有代表性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根據“便于管理、利于工作”的原則,可視其從業青年規模大小,探索由省、地市、區(縣)、街(鄉)分層納入直屬管理或重點聯系,以強化日常工作聯系和指導。
六、推進步驟
1、調查研究階段(年12月至20xx年1月)。各級團組織要摸清本級團組織負責的重點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的基本情況,建立詳細的工作底本。分析重點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青年特點和建團條件,研究建團辦法,制定工作推進方案。
2、第一輪推動階段(年2月至11月)。依照建團辦法和推進方案,積極爭取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負責人支持,做好本單位團建規劃,把握團組織建立時間和建立形式,有序推進建團工作,實現建團目標任務過半。
3、中期評估階段(年11月至12月)。對建團工作情況、成效和經驗進行總結評估,通報情況。歸納提煉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團建工作的有效經驗和普遍性規律。
4、第二輪推動階段(年1月至11月)。充分利用經驗成果和普遍性規律,逐級深化推進,延伸建團工作重點范圍,著力提升組織活力,有效提高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建團率。
5、評估階段(年11月至12月)。總結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建團的有效工作模式,研究重要理論問題,提煉內在工作規律,建立長效工作機制。
七、有關要求
1、突出重點,有序推進。各級團組織要根據實際,按照推進步驟的時間和任務要求,根據青年從業人數規模由大及小、逐級推進的原則,加快團建工作節奏。做到底數準確、分析合理、有序推進、注重實效。
2、靠前指導,強化服務。各級團組織要高度重視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團建的本質要求,在建團過程中靠前推動和指導,強化后續跟蹤和服務,實現建立組織、活躍工作和增強凝聚的目標。對各地推進工作的深入程度及取得的實際效果,團中央將進行不定期的工作抽查和評估。
3、及時總結,加強溝通。各級團組織要根據工作推進情況,及時分析面臨問題,解決基層困難,總結經驗成果。各級團組織要向上一級團委及時報送總結報告,各省級團委分別于每季度結束前1周內及年度結束前1個月內,向團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報送季度及年度工作進展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