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知識產權宣傳周,前身為全國保護知識產權宣傳周,一般始于每年4月20日,于4月26日即世界知識產權日結束,為期一周。下面是關于關于知識產權宣傳月活動方案,歡迎查看!
為貫徹落實《關于開展全國知識產權宣傳周活動的通知》(國知發辦字【2016】XX號)文件精神,加強知識產權宣傳普及,提升全社會知識產權意識,結合慶祝第16個世界知識產權日,自治區知識產權局決定把今年的“4?26” 知識產權宣傳周活動拓展為知識產權宣傳月活動,并下發了《關于開展知識產權宣傳月活動的通知》。為確保首個知識產權宣傳月活動正常開展并達到預期效果,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知識產權宣傳月活動要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為重點,緊密結合國家和我區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把握輿論導向,廣泛宣傳黨和國家及自治區、地區關于知識產權工作的決策部署以及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政策措施,全面展示我區知識產權事業發展的重大進展和工作成就,重點宣傳實施知識產權戰略、加強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對于創新驅動發展的支撐作用,大力推進以“尊重知識、崇尚創新、誠信守法”的知識產權文化建設,為建設知識產權強國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二、活動時間
4月1日至30日
三、活動主題
建設知識產權強國 支撐創新驅動發展
四、宣傳重點
(一)宣傳地區實施知識產權戰略以來,各縣市各部門推進知識產權事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目標任務和取得的顯著成效。
(二)宣傳地委、行署加強知識產權的重大決策部署,著重宣傳各部門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采取的行動和取得的突出成果,樹立地區知識產權保護方面良好形象。
(三)宣傳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和基本知識,把宣傳普及提升到傳播以“尊重知識,崇尚創新,誠信守法”理念的知識產權文化層面,增強全社會知識產權意識。
(四)宣傳地區在提升知識產權質量方面出臺的政策和舉措,挖掘報道企業在運用高質量的知識產權推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典型案例,引導全社會從關注知識產權數量向注重知識產權質量、價值和效益的轉變。
五、總體要求
地區知識產權宣傳月活動由地區知識產權局牽頭組織,地區知識產權協調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協助配合共同實施,以強化實施《自治區知識產權戰略綱要》、《自治區專利促進與保護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為重點,分層次開展相關宣傳活動:一是各相關成員單位和部門聯合開展的活動;二是各系統各單位自主開展的活動;三是各縣(市)結合各自特點和實際,組織開展的相關活動。
六、具體安排
(一)召開知識產權宣傳月活動協調會
4月2日召開知識產權宣傳月活動協調會,討論和完善宣傳月活動方案、明確分工,相關成員單位按要求做好各項活動的準備和實施工作。
(二)4月2日至30日,廣泛開展多種形式宣傳活動
1、阿克蘇日報、地、縣(市)電視臺,廣播電臺等媒體負責發布公益廣告,開辟宣傳專欄,進行專題宣傳報道。(宣傳部牽頭)
2、借助地、縣政府網、新聞網、阿克蘇零距離微信公眾平臺,策劃開展知識產權宣傳活動。(宣傳部、電子政務辦牽頭)
3、各成員單位在辦公樓前懸掛或滾動播放知識產權宣傳橫幅。(見附件2)
4、4月7日-4月30日利用行署門前的電子屏幕、繁華地段電子屏幕分別滾動播放《自治區專利促進與保護條例》、知識產權常識及相關宣傳標語和視頻。(行署電子政務辦、地區知識產權局、工商局分別負責落實,內容由知識產權局提供。)
5、利用出租車LED頂燈屏播放知識產權宣傳標語。(地區知識產權局負責落實)
6、各成員單位、各縣(市)要在本方案的基礎上,結合各自實際,充分發揮電視、廣播、網絡等媒體的積極作用,通過開辟專欄、播放專題節目、邀請領導和專利權人訪談、短信、在主要街道設置相關知識產權宣傳標牌或廣告牌等多種形式,開展有聲勢、有針對性的宣傳活動,力求形式上不斷創新,成效上取得新突破,充分營造宣傳月氛圍。
(三)召開4?26知識產權日座談會
時間:4月24日
地點:地區賓館三號樓五號會議室
主要內容:1、地區知識產權局、工商局、文化體育廣播影視局、質量技術監督局分別通報專利、商標、版權、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工作進展情況;
2、公布知識產權十大典型侵權案例;
3、為知識產權知識有獎競賽活動獲獎者頒獎;
4、企業代表、專利權人代表做典型交流發言。
(四)開展知識產權專項執法活動
在知識產權宣傳月期間,地區知識產權領導小組各職能部門及縣(市)重點開展以下專項執法活動:
1、在商場、超市等商業場所開展專利商品執法檢查,打擊假冒專利侵權行為,維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知識產權局牽頭,工商局、文化體育廣播影視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督局等單位共同實施)
2、開展對馳名商標、著名商標的專項保護行動,打擊侵權假冒商標行為;(工商局牽頭,知識產權局、文化體育廣播影視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督局等單位共同實施)
3、組織對地區文化市場進行巡查,打擊盜版侵權行為;(文化體育廣播影視局牽頭,知識產權局、工商局共同實施)
4、結合全國打擊侵權假冒專項行動,集中對農資、農機、藥品等銷售場所開展一次專項檢查,打擊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商務局牽頭,分別由農業局、農機局、工商局、食品藥品監督局組織實施,知識產權局等相關單位共同參與)
(五)開展知識產權“進機關、進單位、進企業、進校園、進社區、進商場”六進主題活動
活動時間:4月7日?4月30日
活動內容:
“進機關、進單位”:組織地直相關單位、相關企業及各縣(市)機關事業單位的相關人員進行知識產權普法考試。(司法局牽頭,地區知識產權局、工商局、文化體育廣播影視局、質量技術監督局配合)。
“進校園”:各縣(市)結合中小學知識產權教育試點和青少年科技創新相關活動,通過開展知識產權常識宣講、組織發明創造競賽活動等方式,培養青少年知識產權意識,激發廣大青少年的發明創造熱情。(教育局牽頭)。
“進企業”:深入企業開展《專利法》、《商標法》等知識產權法律知識講座,和現場咨詢、服務活動。(工商局牽頭)。
“進社區”:各縣(市)要以宣傳知識產權方針、政策和相關法規、專利申請、實施轉化等方面的資助優惠政策為主要內容,在社區設置宣傳欄,張貼宣傳畫,向社區居民普及知識產權基本常識。(由各縣(市)組織)。
“進商場”:地區知識產權局、工商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結合商業企業專利試點工作,深入商場進行現場培訓,宣傳知識產權知識(此活動由知識產權局牽頭組織)。
各縣(市)可結合本縣實際,組織開展知識產權“進鄉村”、“進園區”等活動,拓展宣傳范圍,形成全方位大宣傳格局。
(六)舉辦4?26知識產權宣傳日廣場宣傳活動
時間:4月26日(星期日) 上午11:00?14:00
地點:世紀廣場
參加單位:地區知識產權協調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及試點學校、試點企業等
活動形式:知識產權局、工商局、文化體育廣播影視局、公安局、司法局、質監局、檢驗檢疫局、農業局、食品藥品監督局、農機局、林業局等單位圍繞宣傳重點,分別制作和展出專利、商標、版權、地理標志、司法保護等有關知識產權宣傳板報,分別印制、發放有關宣傳材料。并進行相關實物展示和講解活動。(展板和宣傳材料由各單位自行負責:各參加宣傳的單位自帶桌椅,按照指定地點統一擺放宣傳展板,懸掛橫幅,展示產品,發放宣傳資料,并積極組織企業參加現場宣傳展示活動)。
在4月7-30日期間,各單位可結合“第十二個憲法法律宣傳月”室外宣傳活動,同時開展知識產權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
七、活動要求
(一)各縣(市)要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活動方案,認真策劃、組織和實施,確保各項宣傳活動的質量和效果。
(二)要充分發揮各類新聞媒體的作用,創新宣傳方式和方法,整合宣傳資源,突出宣傳重點,講求宣傳實效,積極營造促進知識產權事業健康發展的輿論氛圍,增強全社會的知識產權意識。
(三)各縣(市)及地直各成員單位在宣傳月活動中,要注意音像、圖片和宣傳資料的搜集整理,活動結束后,要將開展活動的情況、經驗和效果、存在的問題以及今后的建議進行認真總結,并如實填寫活動情況統計表(見附件),于5月10日前將活動總結和統計表分別以紙質和電子版報地區知識產權協調指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