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支部委員選舉辦法 1
一、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及上級黨組織有關規定,制定本次黨員大會選舉辦法。
二、經鎮黨委同意,本次大會選舉 村支部委員會委員名,選舉工作由上屆支部委員會主持。
三、根據黨支部委員候選人的差額比例為應選人數的20%的要求,確定本屆黨支部委員正式候選人名。正式候選人名單按姓氏筆畫為序排列。
四、村黨支部委員初步候選人由村黨員、村級組織干部、村民代表等人員(召開戶主會議或組織全體有選舉權的村民參加)以無記名投票的形式推薦,并由上屆村黨支部委員會根據推薦情況提出,鎮黨委根據黨員群眾推薦得票情況、屆末考察情況、班子結構和任職條件初審、聯審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研究,按不少于應選名額20%的差額比例確定黨支部委員候選人預備人選,經公示后批復村黨支部,提交黨員大會選舉。新一屆黨支部委員選舉產生后,黨支部書記人選須經鎮黨委考察,提交黨支部委員會醞釀討論后選舉產生黨支部書記。
五、為了保證村黨支部換屆選舉工作能夠順利進行,按照中組部規定,以下幾類黨員可以不計入應到會人數內:①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導致不能表達本人意愿的;②自費出國半年以上的;③雖未受到留黨察看以上黨紀處分,但正在服刑的;④年老體弱臥病不起和長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⑤工作調動,下派鍛煉、蹲點、外出學習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規定應轉走正式組織關系而沒有轉走的。雖不屬于上述情況的黨員,但因個人意見或其他非正當理由故意不參加選舉大會、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報鎮黨委確認并同意,可參照上述幾種情況不計入應到會人數。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黨員,不得提名為黨支部委員候選人,通過另選他人等形式當選的,其當選無效。
1、被判處刑罰或者刑滿釋放(或緩刑期滿)未滿5年的;
2、違反計劃生育未處理或者受處理后未滿5年的;
3、涉黑涉惡受處理未滿3年的;
4、受到黨紀處分尚未超過所受紀律處分有關任職限制期限的;
5、喪失行為能力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黨員,不宜提名為黨支部委員候選人:
1、被勞教或者解除勞教未滿3年、3年內受行政拘留處罰累計超過 15日、正在被立案偵查的;
2、組織參與群體性事件的;
3、有嚴重違法用地、違章建房行為拒不整改的;
4、長期拖欠村級集體公款不還的;
5、有辭職承諾情形而又不主動辭職、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6、道德品質低劣、在群眾中影響較壞的;
7、先鋒指數考評中被評為不合格的黨員;
8、連續兩年被列為計劃生育整治村的村兩委主要負責人;
通過賄選等違法違紀行為當選的,經查實,當選無效。對拒不簽訂“三項承諾”書的,取消其候選人預備人選資格。
七、選舉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采用差額選舉的辦法進行。選舉設立秘密寫票處。選舉時,有選舉權的正式黨員超過應到會有選舉權的黨員人數的五分之四時方可進行。選舉時收回的選票等于或少于發出的選票,選舉有效;多于發出的選票,選舉無效,應重新進行選舉。候選人得到的贊成票超過實到會有選舉權正式黨員人數的半數方可當選;如遇贊成票超過實到會有選舉權正式黨員人數的半數的候選人多于應選名額時,以得票多少為序取足應選名額;如遇票數相等不能確定當選人時,應就票數相等的候選人重新選舉,以得票多的當選。當選人少于應選名額時,不足名額是否另行選舉,由鎮黨委決定。
八、填寫選票必須使用指定的鋼筆或圓珠筆,筆跡要清楚,符號要準確。黨員不能填寫選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選人按選舉人的意愿代寫。因故未出席會議的黨員不能委托他人代為投票。對選票上所列的候選人,可以投贊成票、不贊成票或棄權票。贊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內畫“O”或“√”;不贊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內畫“×”,另選他人的,在候選人后面的空格內寫上另選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內畫“O” 或“√”,只寫姓名不畫“O” 或“√”的無效。每張選票所選人數等于或少于應選名額的為有效票,多于應選名額的為無效票。
九、選舉時設監票人名、計票人名。監、計票人由上屆支委會從不是候選人的有選舉權的正式黨員中提名,監、計票人名單經黨員大會舉手表決通過。監票人對選舉的全過程進行監督。
十、正式投票選舉時會場設立秘密寫票處、集中回避場所和投票箱。采取到會有選舉權的正式黨員逐個領票,逐個填票,逐個投票的方式。在會議主持人宣布選舉領票投票開始后,先由監、計票人員和主持人領票投票,再由候選人領票投票,然后由其他黨員進行領票投票。
十一、投票完畢,由監、計票人當眾開啟票箱,清點選票張數并計票。
十二、計票結束后,由監票人向大會報告計票結果,大會主持人按姓氏筆畫為序宣布當選人名單。
十三、選舉過程中,如遇到本辦法以外的特殊情況,由鎮黨委研究決定處理。
十四、本選舉辦法,經黨員大會通過后生效。
黨支部委員選舉辦法
《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規定:黨的基層組織設立的委員會任期屆滿應按期進行換屆選舉。如需延期或提前進行換屆選舉,應報上級黨組織批準。延長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年。根據實際情況,黨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為二至三年。支部委員會任期屆滿時,應及時進行改選;
不設支部委員會的黨支部,也根據上述規定,按期換屆黨支部書記。若需延期或提前進行換屆選舉,應報上級黨組織批準。如因工作調動及其他原因,造成黨支部委員出現缺額時,應按有關規定進行補選。
(一)選舉前的準備工作:
1、醞釀推薦候選人:不管是機關黨委、黨總支、黨支部,都要實行差額選舉。醞釀推薦候選人的差額為應選人數的20%。其推薦方法如下:①黨的機關黨委、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由上屆委員會根據多數黨員的意見確定。②新建機關黨委、黨總支、支部候選人的確定,由主管部門黨組擬定候選人名單。
2、向上級黨組織提出書面請示。請示的主要內容:一是時間;
二是下屆黨支部委員會組成人員的名額;
三是選舉辦法及差額選舉的比例;
四是候選人預備人選名單。
3、召開支部委員會研究換屆的籌備事宜。進行換屆選舉的請示經上級黨組織批準后,即可籌備黨員大會,起草并討論支部委員會的工作報告、選舉辦法和會議議程,進行選舉工作的宣傳教育、印制選票等等。
4、準備就緒后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匯報,經上級黨組織同意后,黨支部即可召開選舉大會進行正式選舉。
(二)召開支部黨員大會
會議議程如下:
1、大會主持人向全體黨員報告黨員出席情況,宣布黨員大會開會;
全體起立,奏《國歌》。
2、上屆支部委員會負責同志做工作報告。
3、選舉新一屆委員會
(1)清點人數和確認選舉資格。會議主持人在宣布開會前,應首先清點到會的黨員人數。有選舉權的到會黨員人數超過應到會人數4/5,會議有效,否則改期進行。
(2)通過選舉辦法。在支部黨員大會正式投票選舉前,應以舉手表決的方式通過選舉辦法。
(3)通過監票人名單。監票人必須經大會全體黨員表決通過。
(4)公布候選人名單并介紹候選人情況。正式選舉前,應向支部黨員大會公布下屆支部委員會候選人名單,并如實介紹候選人的推薦過程和逐個介紹候選人的基本情況。
(5)檢查票箱,分發選票。選票只發給到會的有選舉權的黨員,多余的選票應封存。
(6)填寫選票。選舉人應按照大會通過的選舉辦法中的規定填寫選票。
(7)投票和清點選票。首先由選舉工作人員投票,接著到會黨員按坐席順序依次投票。然后由監票人開票箱,當眾清點收回的選票數。如收回的選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數,則選舉有效;
如收回的選票多于投票人數,則選舉無效。清點結束后,由會議主持人向黨員大會報告清點結果。
(8)計票。即通過唱票和記票,將候選人得票數和另選人得票數全部記錄下來,以統計每個人的得票數,并按照規定確定支部委員會委員當選人的名單。被選舉人得的贊成票超過實到會有選舉權的人數的一半,才能夠當選。當被選舉人得贊成票超過半數的人數多于應選名額時,以得票多的當選。如遇票數相等不能確定當選人時,應就票數相等的被選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當選。當被選舉人得贊成票超過半數的人數少于應選名額時,對不足的名額另行選舉;
如果接近應選名額,也可減少名額,不再進行選舉,在選舉中非候選人得票數超過半數,按得票多少的順序在應選人數范圍之內的,應為有效,并當選。被選舉人得票剛剛達到半數未超過半數的,不能當選。
(9)宣布選舉結果。監票人首先向黨員宣布收回的選票數、有效票數、廢票數;
公布候選人、另選人分別得贊成票數。然后由會議主持人宣布當選的支部委員名單,并說明當選名單需報請上級批準后生效。選舉結束后,選舉工作人員將選票清點密封,交新產生的支部委員會歸文書檔案保存。
4、大會結束。通過支部黨員大會關于支部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全體起立,唱(奏)《國際歌》;
宣布大會結束。
(三)會后工作
(一).關于黨支部委員換屆選舉的請示 黨支部換屆選舉請示樣本
(二).村支部委員換屆選舉會議記錄范文(精選三篇)
(三).支部委員會換屆選舉黨員大會主持詞(精選三篇)
(四).精選關于社區委員換屆選舉演講稿最新(兩篇)
(五).黨支部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方案(精選二篇)
(六).2020年精選關于社區委員換屆選舉演講稿最新
(七).2020年村黨支部委員會換屆選舉會議記錄【多篇】
(八).2020年鄉鎮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方案匯總篇
(九).2020年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方案精選
(十).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實施方案
1、支部黨員大會選出新一屆支部委員會后,由上級黨組織派人主持召開第一次委員會,選舉黨支部委員會書記、副書記,并協商確定各支部委員的分工。
2、支部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之后,應立即向機關工委(上級黨組織)報告黨員大會情況和支部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結果。選舉報告要寫明選舉大會召開的情況,應到會人數,實到人數,選舉結果及每個人得票數,報機關工委批準后向全體黨員宣布。
3、談話。由機關工委(上級黨組織)領導進行任職前談話,加深對做好機關黨的工作的重要意義的認識,明確工作職責要求,進一步掌握做好機關黨的工作的基本知識(根據實際情況,一般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