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思想方面問題(20條):
1、學習積極性有待增強。有的思想不夠重視,集體學習時被動參加,缺乏熱情,工作與學習矛盾突出,存在重工作、輕學習的思想,總是以工作忙、任務重、沒時間學為由,不能自覺靜下心來學習,沒有撰寫學習心得體會,導致了政治理論學習效果不明顯。
2、學習深度有待拓展。對理解不夠全面、不夠系統。在學懂、弄通、做實上下功夫不夠。
3、學習氛圍不夠濃厚。全面學習氛圍不夠濃厚,緊迫感和危機感不強,有工作辦事憑經驗的懶惰心理。
4、宣傳工作仍停留在傳統做法上,對基層群眾精神文化需求了解不透,不能牢牢占領陣地,宣傳工作作為黨的“喉舌”作用發揮不突出。
5、平時忙于繁雜事務,忽視了理論學習,導致指導開展工作“底子”不厚、本領不夠、基礎不牢。
6、不重視學習。對政治理論、法律知識學習不夠,有時候還講白話,念白字,有損自己的威信和形象。
7、大局意識有待加強。平時比較注重政法系統的具體工作,但在與全局工作結合上還需要加強,開展工作、研究問題的出發點應該站位全市的高度,從依法治市角度更好地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服務。二是政治理論學習方面需要加強。XX同志能夠做到堅持學習、加強修養,但在學習的連續性上還需要加強,在深度和廣度上也應該有所側重。
8、應加強對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的宣傳力度,宣傳的平臺、視角、形式還不是很豐富,應充分發揮一臺、一網、兩微的作用,結合基層宣講,進一步推進講話精神不斷深入。
9、理論聯系實際不夠緊密,學習上“擠”和“鉆”的精神有所放松,工作上有時憑經驗,對一些事關發展大局的重大問題缺乏理性思考和總體把握。
10、對意識形態工作的檢查督促需進一步加強。XX同志作為宣傳部長,對全市意識形態工作的檢查督促相對較少,應該多深入各單位、各部門,對意識形態工作多加指導。
11、理論學習不夠深入。對理論知識的學習缺乏系統性,經常性,用理論指導實踐的能力有待于進一步加強。
12、滿足于現狀,進取精神不強,放松了學習。
13、接受新事物的速度不夠快,不重視學習。有時只顧忙于工作,自覺主動擠出時間學習不夠,特別是對理論學習還不夠系統,學習還浮在表面,還沒有達到精益求精。
14、對理論學習抓得不緊,有時還存在走形式、走過場的現象。
15、政治理論學習方面需要加強。
16、抓思想政治工作缺乏時效性,教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內容不豐富,形式不豐富;比如,黨員“三會一課”與年級組活動合并在一起。
17、用理論指導實踐的能力有待于進一步加強。
18、理論聯系實際不夠緊密,學習上“擠”和“鉆”的精神有所放松,工作上有時憑經驗,對一些事關發展大局的重大問題缺乏理性思考和總體把握。
19、理論聯系實際不夠緊密,工作上有時憑經驗,對一些事關發展大局的重大問題缺乏理性思考和總體把握。
20、學習的主動性、自覺性、系統性不夠,主動學習、終身學習的意識不強,對等黨的最新理論成果掌握的不夠系統全面,理解的還不深刻透徹,存在一知半解、淺嘗輒止的問題。
二、在政治方面問題(20條)
1、推動工作辦法少,面對困難束手無策,往往覺得不知道從哪個角度下手,從哪個地方切入,這與研究情況少、工作不深入有直接關系。
2、對工作吃得不透,把握不準,特別是應對突發輿情的工作預案缺乏相應的機制,沒有完善的應對措施,發生問題后手忙腳亂,不能從容應對,對一些輿情負面報道處置應對不力。
3、工作作風還不夠實,調查研究不夠深入。忙于事務性工作較多,抽出時間到基層調查研究的不夠多。多數時候是陪同上級調研,主動到基層去與群眾面對面交流不多,對群眾實際困難掌握的還不是很全面。
3、溝通協調意識還不夠強能夠做到經常向市委、人大、政協等幾個班子匯報、溝通政府工作,但是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面對面交流的機會較少。
4、存在“求穩多、求進少”傾向。有時工作熱情有所降低,安于現狀;有時不夠積極主動,存在思想懈怠的現象。
6、調查研究不夠深入,立足于全局的調研少,有針對性的調研少,存在走馬觀花、蜻蜓點水現象。
7、 到基層調研存在重數量、輕質量的問題。與基層干部群眾面對面、心貼心的交流不夠。同時,大多數時候都是按照基層的安排,去看一些正面的、好的典型,造成調研不夠系統深入。
8、在召開區委會議方面,可能是因時間緊、任務重,會前留給委員的研究醞釀的時間較短,導致委員對部分議題因缺乏充分研究思考,而不能提出有價值的意見。
9、在抓重大決策落實的力度不夠,一些關注基層、關心群眾的工作部署落實效果不明顯。
10、工作方面請示匯報、爭取領導支持方面做得不夠。
11、在大局和全局中謀劃工作的意識還需要提高。要加強聯系,主動協調,有效溝通,團結協作,使各項工作更好的開展。
12、大局意識還需增強,在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的方針、政策方面有待提高。
13、在推進重點上存在聽取意見不全面的問題,時有急躁情緒,偏重執行力,沒有靜心聽取好的意見。
14、落實中央和省委決策,有時還存在抓細、抓實和“一竿子插到底”不夠的問題。
15、有時過多考慮本地實際情況,強調客觀條件,存在著“紅燈繞著走、黃燈搶著走”的實用主義傾向。
16、對一些日常工作或者自認為不甚重要的工作請示報告不夠,思想和行為中還一定程度存在變通折中的現象。
17、存在一些問題存在結合實際研究不夠,站位不高、看的不遠,前緊后松的問題。
18、存在好人主義思想。對工作中發現的干部不如實填報個人事項的問題,不是特別重大的都是簡單的提醒改正,主觀認為都是不小心的遺漏的問題,改正過來就好,不忍因為漏報而影響干部成長。
19、還存在以會議落實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的現象。
20、還存在結合實際研究不夠,站位不高、看的不遠,前緊后松的問題。
(三)在能力方面問題(20條)
1、較真碰硬措施不強。聯系基層、服務群眾不深入,習慣于坐在辦公室遙控指揮,電話指示、文件指導,對分管領域出現的問題解決力度不夠有力、不夠徹底。
2、存在求穩怕亂思想。干事創業激情有所弱化,存在求穩為上的思想。部分領導干部工作上進取意識不強,指導創新的能力有待提高,統籌協調、科學謀劃工作能力欠缺,有時還不愿面對棘手的事情,不敢直面矛盾和困難,對一些重大問題深層次研究不夠,破解難題的新思路、新舉措不多。
3、對新知識、新事物的學習熱情不夠,習慣于憑經驗做事,一直局限在老方法、老套路之中,很少有意識地去針對具體問題改進工作方法、優化工作方式,工作上缺乏新意,缺少亮點。
4、政績觀存在偏差,圍著上級指揮棒轉的多,對上級看的重了,重視程度高,抓的比較緊,要求嚴、力度大,但是對其他工作相對管的少,甚至有大而化之的現象。
5、在抓一些中心工作上,前瞻性、指導性、針對性還不夠強,有時作風還不夠扎實,指導基層破難攻堅還不夠到位。希望今后進一步加強對基層的檢查指導,推動我市在脫貧攻堅、招商引資等方面取得更好成效。
6、只重視城市建設、工業發展,忽視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只重視產值、稅收,忽視發展的可持續性,對產業聚集區的項目把關不嚴,存在重數量、輕質量現象。
7、抓招商引資雷聲大,雨點稀,只求數量,不求質量。
8、在實際工作中把自己等同于普通班子成員,發揮帶頭作用不夠,實際上是工作標準不高的表現。平時只忙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主動幫助縣委書記謀劃大事、出謀劃策還有欠妥,還缺乏分憂意識、擔當精神。
9、主動考慮工作、主動服務大局的意識不夠。平時替縣長開會多、應酬多,幫助縣長謀大事少、想辦法少,還有把大事推給縣長的現象。
10、擔當不夠,經驗不足,需要抓緊補課,但主觀上來講,挑大梁的意識也不強。
11、基層經驗不足,有機關作風,有時感覺自己的閱歷豐富,就很少接地氣了,與鄉鎮、局委融入不夠,溝通交流少,不能和XX同志們打成一片。
12、精氣神不足,與世無爭、四平八穩,工作要求不嚴,創新不夠,沒有亮點。工作被動承接多,主動創新少。對于上級安排的工作積極響應,但主動創新不夠,沒有針對組織工作實際,研究思考,以求突破,存在懶政思想。
13、對待信訪穩定工作,對待信訪群眾存在能推就推,能躲就躲,往往是一批一交了之,見到信訪群眾特別是老信訪戶、難纏戶感到心煩,言語生硬,方法簡單。
14、缺乏責任擔當,有時自己落好,矛盾上交。一遇事就講客觀,講條件,遇見工作上的事,一說難度太大,這個問題不好解決,沒有從主觀上找怎么干好工作的結合點。
15、說得多、做得少,遙控指揮多、身體力行少,習慣于當“甩手掌柜”、做“二傳手”,位置高了、作風反而虛了。
16、不敢擔當,創新不足,對項目建設中出現的難點、焦點問題缺乏敏銳力。在思考、決策和處理問題時缺乏系統性、科學性和前瞻性,工作方式方法簡單,命令式安排的多,耐心細致引導說服的少,在工作中怕出事,怕冒風險,放不開手腳。
17、在抓一些中心工作上,前瞻性、指導性、針對性還不夠強,有時作風還不夠扎實,指導基層破難攻堅還不夠到位。
18、破解組織工作重點難點問題的措施和辦法還不夠多,對黨建工作一些好經驗好做法總結提煉和宣傳力度還不夠大。
19、革命意志衰退,奮斗精神明顯減弱。有松勁泄氣的想法,自我突破的沖勁不足,存在求穩怕亂的傾向。
20、對抓班子帶隊伍責任履行得不夠。對干部要求是不全面的。
(四)在作風方面問題(20條)
1、政績觀存在偏差,圍著上級指揮棒轉的多,對上級看的重了,重視程度高,抓的比較緊,要求嚴、力度大,但是對其他工作相對管的少,甚至有大而化之的現象。
2、貪大求洋,城市規劃脫離實際、浪費資源。
3、在城市拆遷中,為了快出形象,快出效果,讓領導看得到成績,落個好印象,有的還不到規定的拆遷時間,就要求在幾天內一定要完成拆遷任務,忽略了群眾的感受和干部工作的難處,使基層干部沒有足夠的時間對拆遷戶做過細的思想工作。
4、性格太直白,有時候個性表現的太張揚,有時與個人身份、組織形象有點不相稱。
5、群眾意識、基層意識有點淡薄,坐辦公室多、下去少,深入基層研究工作少,有冬天怕冷夏天怕熱思想。
6、抓工作不扎實不深入,淺嘗輒止,往往是領導安排什么干什么,缺乏主動性,為縣長分壓不夠。坐機關聽匯報多,到一線解決問題、實地督導不夠,缺乏一抓到底的“釘釘子”精神。
7、宗旨觀念有待加強,服務意識有待提升。對非職責范圍內的事情主動服務不夠。
8、滿足于老經驗、老辦法,習慣于老一套、舊框框,創新意識不強、干事動力不足。一種工作思路形成以后,就習慣于這種工作路子,創新動能不足。
9、密切聯系群眾不夠,走訪群眾少,不能將自己置身于群眾之中,不能真正與群眾打成一片。
10、工作抓落實不具體、不深入,習慣于當二傳手,創新意識開展工作不夠。
11、缺乏親和力,作為班長在班子成員面前過于嚴厲,很難接近,與下屬很少溝通、很少交流,聽不到真實情況,不利于工作的科學決策。
12、工作方法有時不夠恰當,特別是與同事業務交流時,有時不夠講究方法,處事藝術的重要性認識不夠。
13、在工作中雖能按照要求完成工作任務,但數量與質量沒有有機地結合起來,工作標準定位不夠高。
14、存在脫離群眾、疏遠基層的情況,有回避矛盾的思想,反思自己為人民服務、對人民負責的意識有所淡化。
15、艱苦奮斗的意志消減、擔當精神不夠。
16、在公務活動中講究面子和排場,有時存在超標準、超規格的現象,反思自己奢侈浪費的思想滋生,過緊日子的思想減弱。
17、調查研究存在形式主義,走規定路線,聽匯報、作指示多。
18、深入困難多、矛盾多的地方聯系群眾、聽取意見不夠。
19、工作部署多,抓落實不夠,滿足于開會發文,欠缺后續跟蹤、督促落實。
20、組織開展活動滿足于場面熱鬧、實際效果不好;忙于文山會海,對重點和難點工作抓落實不力。
(五)在廉政方面問題(20條)
1、黨風廉政建設仍需加強。有的基層黨組織管黨治黨不力、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的問題依然存在,圈子文化、好人主義滋生蔓延的土壤尚未根除,凈化政治生態的任務依然艱巨繁重。一些領域廉潔風險較高,不正之風和消極腐敗現象時有發生,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一些黨員、干部理想信念不堅定,紀律規矩意識淡薄,違紀違法問題、腐敗問題依然存在,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尚需不懈努力。
2、守紀律、講規矩的表率作用不夠突出。遵守政治紀律、政治規矩的自覺性還不夠,有的同志對新黨章和《準則》《條例》的學習不夠深透,特別是對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抓得還是不夠緊實,自我批評有辣味,對別人開展批評時只是“隔靴撓癢”,以工作建議代替批評意見,對一些同志出現苗頭性問題還抱有“護犢子”心態,運用“四種形態”抓廉政的意識不夠強。
3、不注重勤儉節約、艱苦奮斗,有些不該花的資金卻花出去了,對有些單位打的報告說批就批了,把關也不嚴,不該撥的資金也撥了。
4、對源頭預防腐敗,開展警示教育做得不夠好。
5、勤儉節約不夠,后勤管理不到位。公務接待上有浪費現象,后勤管理不科學、不規范。
6、在干部管理上存在松和軟的現象,導致一些干部出現違規違紀甚至違法行為,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
7、對政法隊伍管理松散、要求不嚴。公檢法司部門處理問題不公、執法不嚴等問題偶有存在,老百姓意見很大。個別干警違紀現象時有發生,一定程度上損害了群眾的利益。
8、對紀委的工作還不夠熟悉,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從嚴治黨職責的全面履行。
9、廉政教育引導不夠深入,止于泛泛的案件傳達,教育警示尚未真正觸及黨員干部的思想靈魂。
10、執紀監督問責還不到位。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實施細則精神監督問責還不夠。
11、紀律執行不到位,內心存在“法不責眾”的想法,認為沒有必要那么較真。
12、對執行制度、執行紀律嚴一點,就有抵觸情緒。
13、在嚴以用權上,沒有把對上負責和對下負責很好的統一起來,過于看重上面的評價,忽視群眾的感受。
14、有好人主義傾向,不愿得罪人,對不正之風抵制不力、處理不嚴
15、在干部管理上存在松和軟的現象,導致一些干部出現違規違紀甚至違法行為,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
16、在平時生活中,自認為工作時間長、職務級別高、黨齡時間長,對于下屬打掃衛生、端茶倒水等行動也見怪不怪、習以為常、心安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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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民主生活會上個人發言材料 民主生活會個人發言稿
17、對相關管理制度落實督促不夠,指導不強,個別違紀現象依然存在。
18、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落實的不夠。平時注重講工作抓發展,忽視了分管部門干部隊伍黨風廉政建設,對分管部門工作統籌協調和督促不夠,一些部門工作上存在庸懶散慢的作風。
19、保持艱苦樸素作風、抵制不良風氣的意志不夠堅定,不能經常在內心深處和群眾特別是生活困難群眾進行換位思考。
20、對家庭、家教、家風等教育僅僅停留在口頭上,缺乏一些實實在在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