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議論文的結構一般較為固定,可通過下面三部分來說明:
1. 在寫導語的時候必要的引出論題;
2. 在正文加以描述和討論(抓住論題和論據);
3. 在文章的結尾部分對全文進行總結概括。
議論文要有論點,自己的論據是什么,怎樣來論證,然后得出結論。論點可以分為總論點劃分論點,先提出總論點,然后分開來進行論述,分析各個分論點,最后得出結論;或者可以通過對一個故事,一段對話,或描寫一個場面的描寫,漸漸地證明你的觀點,把這些作為你的論據;也可以通過對一個人們眾所周知或熟悉的事作為自己的引發點,然后一一作答,逐層深入;也可以通過兩件事,來進行對比,從而從側面說明自己的觀點。
具體的寫作過程主要由以下幾點需要注意:
1. 論題要清晰明了,不能含糊不清,拖泥帶水。
2. 議論時可以采用不同的方法。如:可以擺出正反兩方面觀點,進行對比;也可引經據典論證作者自己觀點的正確性,從而使讀者接受自己的觀點;亦可提出一種錯誤的觀點然后論證其錯誤,最終提出正確的觀點。正文部分是寫作的重點,論證方法可用歸納法、推理法、比較法等。
3. 在結論部分必須表明作者的觀點,對討論的問題做出總結。
4. 注意連接詞和過渡詞等詞語的使用,以增強文章的條理性和邏輯性。常用的過渡詞和連接詞包括:first, second, third, finally, in addition, furthermore, besides, what was worse, more importantly, in contrast, because, since, now that, therefore,consequently,in that case, as a result/consequence, in conclusion, to sum up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