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我嚴格按照“照鏡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總要求,突出問題導向,加強理論學習,廣泛征求意見,切實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問題,深入剖析問題成因,切實對照檢查、加以整改。現將個人對照檢查情況如下,請給予嚴肅的批評和指正。
經對照檢查,我基本能以黨的各項政治紀律要求自己,在思想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自覺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省市縣十項規定。通過認真對照列舉的“四風”問題21種表現、中央教育實踐活動小組辦公室梳理的37條問題及縣委“1+7”中列舉的問題,查擺出自己存在以下主要問題。
1.政績觀出現偏差。主要體現在干工作沒有從“為人民服務”的角度和高度上出發,想的是為了得到同事認可,讓大家覺得自己很不錯;是為了獲得認可,讓領導覺得自己也算是一個可用之人;是為了得到組織的認可,想借此獲得一官半職,實現“當官”的愿望,讓自己在朋友面前有面子,讓父母在親朋好友面前有面子。
2.不善于提出自己的見解、發表意見。特別是在大事面前,只講服從,聽任安排,沒有主見,擔心自己的表態與大流不一致、自己意見與主要領導有分歧,就等主要領導表態后,看風向和形勢跟著附和。在去年的民主生活會上,想著自己剛到xx鎮不久,地皮子都還沒有踩熱,對班子成員存在的問題,怕提出來得罪同事,影響自己開展工作,就自我批評多,互相批評少,甚至以委婉的表揚代替批評。
3.黨建工作抓得不實,沒有盡到自己應盡的責任。在組織工作上,習慣于見子打子,停留在落實上級文網的層面,沒有新思路、新辦法。特別是對村(社區)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整頓工作,沒有提出好的方案和整改措施,致使此項工作推進不力。對村(社區)周一集體議事、輪流坐班等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不夠,導致效果一般。上個月,鎮紀委對全鎮村(社區)坐班情況進行了抽查,上午都還堅持得不錯,但下午情況很不好,抽查了16個村,有7個村沒有人坐班。對村(社區)現代遠程教育工作管理不到位,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
4.落實中央八項規定不到位。在辦文上,愛搞黨八股,追求外在形式,整對仗押韻。比如,今年起草群眾路線對照檢查,我還是按照以往的套路和行文習慣草擬材料,比較注重標題的對仗,文體的嚴謹,結構的嚴密,來來回回、反反復復修改多次都沒有過關。由于當時思想認識的不到位,我不僅沒有意識到自己對中央八項規定認識不夠,在文網起草上的錯誤思維和觀念,還片面認為這是在“折騰”,是一種新的“形式主義”。后來在群教辦和督導組的精細和幫助下,才改變了以前思維定勢,通過采用通俗易懂、符合鄉鎮的語言文字撰寫材料,最終把問題揪準了、原因剖深了、措施找實了。在辦會上缺少統籌,動不動就讓全體干部職工參加,一竿子到底,不僅耽誤了時間,也沒起到效果。此外,有時下村本可以一個人開車去的,卻要讓駕駛員開車送,還不忘帶上駐村干部,并讓村干部提前等候。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本人從來沒有出過國,不存在因公出國經費;有一輛現代白色小車,是靠父母支持購買的,主要用于上下班、開會、下村和工作業務往來(比如到縣級部門對接工作),且自費加油;參與的公務接待全在機關食堂按標準進行;沒有職務消費和人情消費,辦公用房已經整改;沒有屬于自己的商品房,按照現行物價與工資水平,將在很長一段時間無力自購商品房;從未插程招投標,從未出入私人會所和收受會員卡;家屬在農業局工作,為一般干部,兒子不足一歲,尚未就學。
1.工作重形式、輕落實,致使推進不力,效果不好。特別是在去年分管安全生產等工作時,會議上講得滔滔不絕,安排得頭頭是道,落實工作卻無聲無息,最后虎頭蛇尾,效果大打折扣。對上級一些工作部署,特別是群團工作、精神文明等工作搞臨時突擊,以方案落實方案,以資料對付檢查。在工作時時,講多,找問題少,對無限放大,濃墨重彩加以渲染,對不足則遮遮掩掩,即使明知問題的存在,也刻意去找客觀原因掩飾。
6.對分管部門人員管理管理缺少。主要表現在要求嚴、管理松,出了錯誤不指正、不批評,影響干部進步,對干部不負責。表面上是“老好人”思想作祟,實際上是想在干部面前樹立“寬容”的形象,讓大家覺得自己“不一樣”、“與眾不同”。對辦公室人員不信任,總認為一些事情辦公室同志做不好,或者是達不到自己的要求,自己就大包大攬,致使從早到晚,忙忙碌碌,一年到頭,辛辛苦苦。安排工作習慣把自己的思路、工作方法強加到工作人員頭上,束縛了干部的思路,禁錮了干部的主觀能動性。
7.官本位思想滋長。自己經過幾年的努力,得到了組織的認可,安排到xx鎮工作,想到自己參加工作四年就能到城區鄉鎮工作、鍛煉,就有了一種當官的飄飄然的感覺,有時干部不以“許書記”稱呼自己心里還不舒服。此外,存在“跳板”意識,當副鎮長的時候想著當副書記,當了副書記又想著當鎮長。特別是近年來,xx鎮各項工作都走在全縣前列,得到了縣委、縣政府的充分認可,也走出去了不少干部,自己就琢磨著如何趁現在的天時地利人和之機,找機會出去當鎮長或進城到縣級部門任職。
8.群眾觀念淡薄,沒有真正把群眾當親人。自認為心里裝著群眾,能主動為群眾辦事,但事實證明想和做是兩碼事,真正到群眾有困難的時候,又嫌麻煩,覺得自己職權有限,解決問題能力不夠,推諉敷衍。迎泉村村民陳丙長,多次到我辦公室反映家庭困難,希望能領取臨時救濟,村“兩委”反映他家的確困難,也給他解決了低保問題,但其“等靠要”思想特別嚴重,每年多次到保障中心領取臨時救濟款。鑒于這種情況,我沒有耐心地做他思想工作,也沒有從技術、產業等“造血式”扶貧的角度上幫助他解決根本問題,而是以我沒有分管保障中心和沒有聯系迎泉村為由推辭。
9.全局意識弱,部門意識強,沒有把自己的工作、分管的部門放在全鎮工作去思考。比如:黨委政府安排我牽頭起草《加快韭菜發展的意見》、《依法治理工作方案》等文網時,認為這不是自己分管的工作,就借故推脫。今年以來,xx鎮紀委書記一直空缺,盡管黨委明確由我分管紀檢工作,但是我心里卻想的是自己不是紀委書記,開展工作名不順、言不正,致使今年上半年以來全鎮的紀檢監察工作由我的履職不到位而停滯不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