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在“三嚴三實”中,嚴以用權是關鍵。權力是一把神兵利器,用對了可以報國為民,用錯了就會反噬自己、身敗名裂。各級領導干部手中都掌握著或大或小權力,能否做到“對黨忠誠、個人干凈、敢于擔當”也主要看怎樣用權,能不能用好權。
嚴以用權,就是要堅持用權為民,按規則、按制度行使權力,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任何時候都不搞特權、不以權謀私。領導者一定要衡量一下自己的所作所為是為公而不為私,因為身在高位,眾目所至、眾手所指,所有人都看著、清清楚楚。人要有害怕的對象才能夠懂得節制自己,嚴格按制度辦事就是能夠讓大家看到公平、公正和希望,先給弱者公正合適的待遇,這才能夠穩定人心。
嚴以用權,就是做人做事首先動機要純正,行使權力要以民為本,對待權力要時常懷有敬畏之心才能成事。用權往往會跟用錢聯系在一起,領導干部“拿著一支筆”,心里一定要清楚,財政的屬性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沒有隨意劃撥的自由,也沒有浪費的理由,更沒有浪費的資格,人民決不會真正相信亂用自己錢的人,哪怕是自己的子女,那是敗家子,黨的領導和一切政府工作人員要爭做厲行節約的表率,事關執政根基和形象,是取信于民的根本前提
嚴以用權,還要謹慎交友,自覺抵制“圈子文化”,不要讓自己陷入“怪圈”。上有所好,下必趨之。領導者一定要有正確合理的愛好,只有正當、合法、健康的事情才可以喜歡,否則鉆營者就只謀人不干事、投其所好、跑官要官。對待下級,工作上要嚴謹、生活上要平易近人,“威服”不如“敬服”。
【篇二】
如何正確對待權力,怎么嚴格行使權力,是衡量一個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標準,也是踐行“三嚴三實”的關鍵。在日常用權過程中,要認識到權為民賦、權為黨授、權為法定、權為民用和權責一體,以是否有利于黨的事業、群眾滿意為衡量標準和評價標準。
一是積極用權。離開“用”,何談“嚴”。嚴以用權不是讓權力“休眠”,而是為了更好地干事創業,懶政怠政就是對權力的褻瀆。要銳意進取、敢于擔當,在重要關頭面前挺身而出、勇挑重任,在困難面前迎難而上、知難而進,在關鍵時刻豁得出來、頂得上去。要大膽使用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凡是有利于黨和人民事業的,就堅決干、加油干、一刻不停歇地干。
二是依法用權。依法治國,最重要是依法治權,使權力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不論是在宏觀決策,還是在具體實施的過程中,都要嚴格依照法律制度,都要遵循“法無授權不可為”的原則,保證權力在法治軌道上安全運行。在日常用權的過程中,不管是行政的標準,還是決策過程都要讓大家知道,真正讓用權結果經得起檢驗。
三是科學用權。現在經濟建設、城市管理、社會治理等方面的標準越來越高、越來越嚴,情況非常復雜,各種矛盾因素交織在一起,不能簡單靠一種方法、一個決策來解決問題,這對干部自身的政治素質和專業素質提出了很高要求。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既要靠一件一件地做事,又不能局限于一件一件地做事,要立足基礎實際,謀劃未來發展。
四是民主用權。一個人的能力和水平是有限的,面對復雜矛盾和問題,要盡可能集中群眾的智慧、干部的智慧,在用權的過程中多聽取群眾的意見、一線干部的意見。要切實落實民主集中制,凡屬重大問題決策和重要干部任免,必須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集體討論決定,不搞獨斷專行和個人說了算。
五是秉公用權。權力是公器,行使權力必須公平、公正、公開,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置于監督的“陽光”下。要推進完善各方面制度,強化制度執行和落實,同步抓好信息公開,確保權力運行有序、公開透明。要自覺接受各方面監督,加強內部監督,形成公開用權的常態,確保人民賦予的權力真正用來為人民服務。
六是廉潔用權。要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自覺遵守各級各項紀律規定,做到一身正氣、兩袖清風,管得住自己,管得住親屬,管得住身邊的人,真正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凈凈做事。要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強化治庸問責,嚴肅查處違法違紀案件,營造風清氣正的干事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