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清潔、優美的城市工作、生活環境,促進城市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制定本條例。城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科學知識的宣傳,提高公民的環境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應當尊重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人員的勞動,不得妨礙、阻撓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人員履行職務。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標語:
1、深入學習貫徹《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2、環衛工作人人參與,美好環境家家受益。
3、環境人人愛,清爽自然來。
4、餐廚垃圾,單獨處置。
5、出店經營,罰款五百。
6、環衛靠大家,惠及你我他。
7、垃圾亂燒,罰款二百。
8、垃圾歸隊,文明回家。
9、飼養寵物、信鴿不得污染環境,若違反且限期不改正的,罰款50元至500元。
10、衣物亂晾,責令改正。
11、砂土遺漏,罰款五千。
12、垃圾丟進箱,城市更清爽。
13、物品亂擺、攤點亂設,罰款五十。
14、亂涂亂貼,責令清除;若不清除,罰款50元至300元。
15、管住臟、亂、差,留下真、善、美。
16、亂搭亂建,逾期不改,罰款五百。
17、你我多一份自覺,淳安多一份清潔。
18、家禽亂養,罰款一百。
19、“兩反一講”:反對隨地吐痰,反對亂丟垃圾,講文明謙讓。
20、我心愛淳安,我行助環衛。
21、垃圾不落地,文明更美麗。
22、隨地亂吐亂扔,罰款五十。
23、廣告亂設,罰款五百。
24、與環衛同行,與文明共進。
25、人人反對亂丟垃圾,個個關心環境衛生。
26、擯棄亂丟亂吐陋習,倡導文明謙讓行為。
27、培養好習慣,享受好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