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密工作的意識、能力和水平是領導干部的基本素質條件。
2、“保密”二字,看起來輕些,干起來重些,藏起來穩些。
3、保存涉密載體,應選擇安全保密的場所、部位并配備保密設施設備。
4、系緊保密的“安全帶”,剎住保密的“制動板”。
5、向新聞出版媒體投寄稿件、接受采訪不得泄露國家秘密。
6、銷毀涉密載體,應履行清點、登記手續,經單位領導批準。
7、攜帶絕密級涉密載體外出,須專人負責并采取絕對可靠的安全措施。
8、攜帶涉密載體外出,必須經本機關、本單位主管領導批準。
9、攜帶涉密載體外出,要使涉密載體始終處于有效監控之下。
10、泄露國家秘密,要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
11、危害國家秘密安全的行為,必須受到國家法律的追究。
12、為了國家的安全和利益,自覺履行保守國家秘密的義務。
13、維修涉密載體,應由本機關、本單位專門技術人員負責。
14、未經批準,不得將涉密文件、資料和物品攜運出境。
15、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記錄、錄音、攝像涉密會議、活動內容。
16、未經批準,禁止復制、引用和摘抄絕密級文件、資料。
17、以正確的保密思想引導人,以高尚的保密行為規范塑造人。
18、增強保密意識,強化敵情觀念,確保國家核心秘密的安全。
19、閱讀和使用涉密文件、資料應在符合保密要求的辦公場所進行。
20、越是改革開放,越是發展經濟,越要加強保密工作。
21、增強“知法懂法”意識,提高“守法用法”能力。
22、在境外不得隨意談論國家秘密,不議論所在國敏感問題。
23、增強保密法制意識,強化敵情觀念,維護國家安全利益。
24、制作涉密載體,應標明密級和保密期限,注明發放范圍、制作數量。
25、制作涉密載體過程中形成的不需要歸檔的材料要及時銷毀。
26、談話有一種魅力,就像愛情和醇酒,神不知鬼不覺地就能誘使我們說出自己的秘密。
27、保守國家秘密,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開放和事業順利進行。
28、必須十分注意保守秘密,九分半不行,九分九也不行,非得十分不可。
29、保密就是保國家安全、保事業發展、保家庭幸福、保個人前途。
30、保守國家秘密就是保國家安全,保家庭幸福,保個人前途。
31、保守國家秘密人人有責,國家安全和利益高于一切。
32、不得帶領境外人員進入軍事禁區或涉密部門部位。
33、信息是生成戰斗力的數據庫,保密是保護戰斗力的防火墻。
34、學習《保密法》、執行《保密法》、遵守《保密法》。
35、宣傳保密法規,普及保密知識,增強保密觀念,加強保密管理。
36、一切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國家秘密的義務。
37、不得將處理涉密信息的多功能一體機與普通電話線路連接。
38、不得將個人計算機及移動存儲介質帶入重要涉密場所。
39、熱烈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新法實行。
40、認真貫徹《保密法》,做好新形勢下的保密工作。
41、密電和涉密文件必須在我國駐外使領館保密室草擬。
42、科學保密春夏秋冬不斷線,穩定發展東南西北可持續。
43、牢固樹立保守國家秘密就是保國家安全、保個人前途、保家庭幸福的觀念。
44、認真貫徹實施《中國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45、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推進保密管理規范化、法制化。
46、認真實施《保密法》,做好高新技術條件下的保密工作。
47、任何危害國家秘密安全的行為,都必須愛到法律追究。
48、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獲取、持有國家秘密載體,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買賣、傳送和私自銷毀國家秘密載體。
49、收發涉密文件、資料應履行登記、編號、簽收手續。
50、事前百分之一的預防,勝過事后百分之九十九的補救。
51、涉密人員嚴禁私自到境外機構、組織或外商獨資企業工作。
52、涉密人員嚴禁私自為境外機構、組織或人員提供勞務、咨詢服務。
53、手機、U盤等移動存儲介質,在未有批準、未有采取防范措施的情況下,不得存儲涉密信息或在泄密信息系統與互聯網等其他公共信息網絡之間進行信息交換。
54、涉密會議、活動不得使用不具備保密條件的電視電話會議系統。
55、涉密會議、活動不得使用無線話筒等無線設備和裝置。
56、涉密會議、活動使用的電子設備應經安全保障檢查檢測。
57、不得將涉密計算機及網絡接入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
58、不得將涉密計算機及移動存儲介質通過普通郵寄渠道寄運。
59、堅決查處竊密泄密違法行為,嚴厲打擊竊密泄密的犯罪活動。
60、加強新形勢下的保密工作,努力為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服務。
61、加強新形勢下的保密工作,為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服務。
62、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護措施,開展保密宣傳教育,加強保密督促檢查。
63、健全保密制度,加強保密監督,嚴格保密檢查,確保國家秘密安全。
64、不得將涉密計算機及移動存儲介質違規交由他人使用、保管。
65、不得在涉密場所連接互聯網的計算機上安裝視頻、音頻輸入設備。
66、不得在涉密計算機與非涉密計算機之間交叉使用移動存儲介質。
67、不得在私人交往、通信、談話和家庭生活中泄露國家秘密。
68、常懷警戒之心方能克敵制勝,杜絕麻痹思想才可秘密不泄。
69、常緊“保密弦”,常念“保密經”,常敲“保密鐘”。
70、發現他人泄露國家秘密要及時制止并向有關單位報告。
71、好保密工作,“細心、耐心、責任心”,缺一不可。
72、加強保密工作,增強全民保密意識,保障國家秘密安全。
73、匯編的涉密載體應按其中最高密級和最長保密期限標志和管理。
74、國家秘密受法律保護,任何危害國家秘密安全的行為,都必須受到法律追究。
75、匯編國家秘密文件、資料,不得改變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圍。
76、積極防范、突出重點、依法管理、既確保國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資源合理利用。
77、復印、摘抄機密級和秘密級文件、資料,應履行審批程序。
78、對待保密,要用“顯微鏡”查問題,用“放大鏡”看危害。
79、復制涉密文件、資料,不得改變其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圍。
80、干工作,一日無功即是過;保秘密,一世無過才是功。
81、革命戰爭年代,保密就是保生存、保勝利;和平建設時期,保密就是保安全、保發展。
82、貫徹《保密法》,做好高新技術條件下的保密工作。
83、出口國家秘密技術必須嚴格按照批準的范圍和內容執行。
84、傳遞涉密載體,必須通過機要交通、機要通信或者指派專人傳遞。
85、從自身做起,從點滴做起,讓保密成為工作生活習慣。
86、大型涉密會議、活動要使用保密會議移動通信干擾器。
87、不使用無保密保障的有線、無線通信和普通郵政傳遞黨和國家秘密。
88、不在私人通信、公開發表的文章、著述、講演及互聯網上涉及黨和國家秘密。
89、不在家屬、親友、熟人及其他無關人員面前談論黨和國家秘密。
90、不得將未經技術檢測的辦公自動化設備用于保密要害部門部位。
91、不得將未經專業銷密的涉密計算機出售、贈送或丟棄。
92、不得將無線鼠標、無線鍵盤等無線外圍設備用于涉密計算機。
93、不得向境外組織、機構投寄涉密稿件或其他作品。
94、不得擅自將涉密計算機及辦公自動化設備交由外部人員維修。
95、不得擅自委托其他人員代替參加涉密會議、活動。
96、不得擅自攜帶涉密筆記本電腦及移動存儲介質外出。
97、不得擅自在涉密計算機上安裝軟件或復制他人文件。
98、不得使用個人計算機及移動存儲介質存儲、處理涉密信息。
99、不得使用境外人員使用的辦公設備處理涉密信息。
100、不得使用具有無線互聯功能的計算機處理涉密信息。
101、不得使用明碼或者未經審查批準的密碼傳遞國家秘密。
102、不得使用普通傳真機、電話和手機傳輸或談論涉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