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電下鄉、以舊換新補貼政策標語:
★ 拆解處理補貼,根據拆解處理企業實際完成的拆解處理以舊換新舊家電數量給予定額補貼。具體補貼標準為:電視機15元/臺、電冰箱(含冰柜)20元/臺、洗衣機5元/臺、電腦15元/臺,空調不予補貼。
★ 凡在實施家電以舊換新省份登記注冊的法人或具有本省戶口的個人(以下簡稱購買人)將廢棄舊家電交售到中標回收企業,并到中標銷售企業購買新家電的,可以享受家電補貼。交售舊家電與購買新家電的購買人必須一致。已享受“家電下鄉”補貼政策的新家電不得重復享受以舊換新補貼。
★ 家電補貼,按新家電銷售價格的10%給予補貼,補貼上限為:電視機400元/臺,電冰箱(含冰柜)300元/臺,洗衣機250元/臺,空調350元/臺,電腦400元/臺。
★ 以舊換新補貼家電產品范圍:電視機、電冰箱(含冰柜)、洗衣機、空調、電腦。補貼產品范圍如需調整,由商務部會同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等部門研究提出具體意見報國務院批準后組織實施。
★ 以舊換新的新家電要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環保等標準要求。
★ 運費補貼,根據回收舊家電類型、規格、運輸距離分類分檔給予定額補貼。具體補貼標準詳見附件。運輸距離是指回收企業實際所在地與拆解處理企業實際所在地間的公允距離,具體標準由地方相關主管部門核定并公布。
★ 在政策實施期內從購買人手中收購舊家電并交售給指定拆解處理企業進行拆解處理的中標家電回收企業(以下簡稱回收企業),可享受運費補貼。
★ 在政策實施期內對購買人交售的舊家電完成拆解處理的拆解處理企業,可享受拆解處理補貼。
★ 政策實施期內,個人購買新家電的,總量不超過5臺;單位購買新家電的,總量不超過50臺。購買新家電不受交售舊家電品種對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