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的通知 京教體藝〔2015〕3號
各區縣教委:
為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強化體育課和課外鍛煉,落實《北京市推進中小學校體育工作三年行動計劃(2013-)》,推進本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以下簡稱“體育考試”)改革,確保體育考試“公開、公正、公平”,現將體育考試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對體育考試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體育考試是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考試科目之一,目的在于督促學校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保質保量上好體育課,落實學生每天一小時校園體育活動時間,提高學生體質健康水平;引導學生積極參加體育鍛煉,掌握1至2項運動技能,達到《義務教育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規定的標準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修訂)》的基本要求。
二、加強對體育考試工作的組織和領導
(一)高度重視體育考試各項工作。各區縣要高度重視體育考試的組織和實施,要成立由教委主管領導負責的體育考試領導小組和考務辦公室,成員由區縣教委相關科室、考試管理部門、教學研究部門以及紀檢監察等部門共同組成。區縣教委有關業務科室要支持考試管理部門做好現場體育考試的相關保障和監察工作。區縣體育考試領導小組和考務辦公室要認真制定考試工作的組織實施方案,完善考場管理辦法;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建立安全保障措施,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師生安全。各區縣教委要從保障學生身體健康的角度出發,提前做好應對霧霾等惡劣天氣的預案,確保體育考試順利進行。
(二)加強現場體育考試的組織與管理。市區考試管理部門要做好體育現場考試的組織與管理。區縣教委要加強領導,考試管理部門要認真組織,教研部門和有關單位要積極配合并參與體育考試工作;各部門要明確分工,落實責任,通力合作,切實加強現場體育考試的組織與領導。,全市采用儀器設備對男生1000米跑和女生800米跑進行測試,各區縣要根據市教委《關于中考體育現場考試部分項目統一采用儀器設備進行測試的通知》(京教函〔2015〕18號)要求,做好考試儀器設備的選定工作,并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和應急預案,確保體育考試各項工作平穩推進,考試結果公平、公正。
(三)加強對免考和緩考考生的管理。區縣要嚴格執行免考和緩考的申請程序和標準,申請免考和緩考的考生必須符合要求并辦理相關手續。
(四)嚴格執行考務人員資格和考場布置標準。各區縣在選派考務員時,要嚴格執行有關資質要求,逐步建立一支相對穩定的體育考試組織與管理隊伍,提高體育考試的專業化水平。各區縣要結合自身工作實際,對考務員和轄區內初三體育任課教師進行統一培訓,明確考試各項流程和考生技術動作規范標準。要結合體育考試采用儀器設備測試的實際,繼續探索標準化體育考場的建設,維護體育考試的嚴肅性和公信力。
(五)制定完善的體育考試實施方案。各區縣應根據全市的統一要求,結合本區縣的實際情況,盡快制定詳細的現場體育考試和過程性考核實施方案,于4月1日前分別報市教委體衛藝處和北京教育考試院中招辦備案。
三、加大對體育考試工作的監督和檢查力度
(一)加強對現場體育考試的監督與檢查。各區縣要充分考慮體育考試組織管理工作的復雜性,成立體育考試紀律監督檢查小組,強化考試監督機制,對體育考試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市教委將成立由北京教育考試院、北京教育科學研究院及相關專家共同參與的北京市體育考試紀律監督巡視組,加強對區縣體育考試工作的檢查和監督,堅決杜絕舞弊行為的發生。
(二)加強對過程性考核的監管。過程性考核繼續按照“分層管理、分工負責、責任到人、違規必究”的原則進行管理,區縣教委要加大對體育過程性考核的監督和檢查力度,要求轄區內學校嚴格執行統一的考核內容和標準,采取有效措施,確保過程性考核結果真實、可信、公正、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