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報名10項注意
北京考試報記者 安京京 徐 凡
1.考生照片不能修改,若需更換請與學校聯系。
2.“報名號”、“班級”、“學生號”、“報名學校”不能修改。
3. “學籍所在學校”從北京市中小學學生電子學籍管理系統中提取,考生不能修改,沒有學籍的考生此項為空。
4.考生必須從“考生戶籍所在地”中選擇戶籍所在省市,沒有戶籍的考生選擇“無”;本市戶籍的考生,必須從“戶籍所在區縣”中選擇戶籍所屬區縣,非本市戶籍的考生不能選擇。
5.按市教委文件規定,符合“九種情況”非本市戶籍考生可以報考規定的學校,請考生咨詢學校和家長,明確是否具有報考資格和符合條件類型。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要在“九種情況”中選擇符合條件類型;不符合條件的考生不用選擇。
6.“接收錄取通知書地址”、“收件人”和“郵政編碼”涉及錄取通知書的發放,有報考資格的考生要完整、準確填寫。
7.填寫完成后,點擊“保存報名數據”按鈕,保存已填寫的報名數據。如果數據保存成功,則系統返回“確認報名數據”頁面,系統自動將該考生標記為“完成報名確認”。如果報名數據填寫錯誤或不完整,則在數據項后面用紅色字體顯示錯誤提示信息。
有紅色字體錯誤提示的信息數據項必須修改,否則數據不能保存。所有數據填寫完整、正確后方可保存。藍色字體警告提示信息允許保存。
8.項目前標記“”號的必須填寫或選擇。
9.報名結束后學校下發報名確認單,考生和家長要認真核對確認單上的各項信息,并在核實無誤后在確認單上簽字,與實際情況不符的要及時與學校聯系。
10.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在京參加中等職業學校考試錄取考生,要在3月27日至31日期間登錄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www.bjeea.cn)進行升學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