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簡章
為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加快農業現代化建設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1號)、《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以及《政府工作報告》,按照《教育部關于做好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5〕3號)要求,經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實施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專項計劃,旨在選拔邊遠、貧困、民族地區縣及縣以下中學勤奮好學、獨立自強、成績優秀的農村學生,進一步提高我校招收農村學生的比例,讓更多的農村學生有機會進入我校學習深造。
一、招生對象
我校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專項計劃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
二、招生計劃
我校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專項計劃人數不低于本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2%。
三、報名條件
申請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須在本省(區、市)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須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并符合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三、報名程序
1.網上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請于4月15日起登錄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進行注冊報名,考生按照報名系統要求如實填寫有關報名信息,網上報名截止日期為5月5日。
2.考生必須由所在中學推薦報考,推薦表由所在中學填寫推薦意見,所在中學校長親筆簽名,加蓋公章,并由推薦中學上傳到報名系統。
3.考生上傳到報名系統的申請表編號必須與報名系統內的申請表編號一致,考生申請表上傳后須提交確認報考志愿,未確認志愿的考生我校將無法進行審核,報名結束后我校不需要寄送紙質報名材料。
四、選拔程序
1.報名資格審核:報名結束后我校組織學科專家評審組對報名學生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綜合考查考生高中階段學科水平和綜合素質,擇優確定參加我校農村專項考核資格名單,原則上參加我校農村專項考核資格人數不超過擬招生計劃的3倍。考生可于6月1日以后在試點高校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專項計劃報名系統查詢審核結果,并于6月11日前確認是否參加我校農村專項考核,逾期不確認者視為放棄參加我校農村專項考核資格。確認參加我校農村專項考核的考生可于6月9日-11日打印《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農村專項考核準考證》。
2.農村專項考核:
報到時間:6月12日
報到地點: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學院路校區
考核時間:6月13-15日
考核形式:自主選拔夏令營(包括筆試、面試及其它測試和活動等。)
3.農村專項資格評定:根據考生在自主選拔夏令營中的筆試、面試成績并參考綜合表現,由專家評審組評定農村專項資格候選名單和相應的錄取優惠政策,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農村專項資格人數執行教育部有關規定。
4.選拔結果公示:入選我校農村專項資格考生名單將按教育部要求于6月22日前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并在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備案。
五、優惠政策
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專項計劃資格入選考生, 我校將在高考錄取中給予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當地錄取線下降30分以內(不低于當地同科類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錄取的優惠政策,具體降分幅度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核定。
六、錄取辦法
1.入選我校農村專項資格的考生均須參加高考,志愿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為準。
2.我校在高考錄取期間,將嚴格根據入選資格考生志愿、高考成績總分、經公示的優惠分值、入選專業和學校模擬投檔線決定錄取與否。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該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七、監督機制
1.學校在農村專項錄取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對選拔辦法、標準、程序以及結果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2.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農村專項錄取工作,保證工作正常有序地進行,堅持做到程序規范化、辦法公開化、結果公示化;
3.農村專項錄取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和監督;
4.學生本人及所在中學應本著誠信原則,嚴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申請和推薦工作。申請和推薦材料必須屬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該生的認定資格和所在中學的推薦資格。
八、聯系方式
1.招生辦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37號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知行樓南樓302室招生辦公室
郵編:100191
咨詢電話:010-82317695、18801290972、18801290975、18701166672
電子郵箱:zsbgs@buaa.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zsjyc.buaa.edu.cn/zsweb
2.紀檢監察電話:010-82317582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招生辦公室
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