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和高職自主招生簡章陸續公布。近日,有些考生和家長致電本報,詢問試點高校自主選拔和高職自主招生的區別。有關專家介紹,二者在招生對象、招生學校、報考方式、錄取原則等方面有所不同。
招生對象不同
試點高校自主招生是對現行統一高考招生按分數錄取的一種補充,主要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也就是所謂的“偏才怪才”。
北京高職自主招生的對象為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身體健康,并已參加高考報名的考生。
招生學校不同
試點高校自主招生2003年啟動,目前招生高校有90所,招生人數約占試點高校招生總數的5%,選拔錄取了2.3萬人。這90所自主招生試點高校中,有些面向全國招生,有些只在本省(市)招生。
而參加北京高職自主招生的院校有27所,都是在京院校。
報考方式不同
符合試點高校自主報考條件的考生,可向多所高校申請報名,申請學校的數量沒有限制。考生如果材料審核通過,在學校考試時間不沖突的情況下,可參加多所高校組織的考試。
而高職自主招生院校采取不同形式的入學考試評價辦法,考試可采取筆試和面試等形式,考試內容以綜合能力測試為主。各校初試統一時間,今年定于3月28日上午,復試時間自行安排。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每人限報1所院校。
錄取原則不同
獲得高校自主招生認定資格的考生仍要參加高考,在錄取時可享受一定條件的優惠。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入選考生高考總分原則上不應低于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高校同批次同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對學科特長或創新潛質特別突出的個別優秀考生,經向社會公示后,由試點高校向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提出破格錄取申請,經生源所在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核準后錄取。
而北京高職自主招生院校按照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的原則,結合考生高中階段的學習情況及綜合測試成績,自主確定錄取方案。考生參加這些院校自主招生測試合格后可直接被錄取,不用參加當年高考。未被錄取考生可繼續參加當年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