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領導機構
我校領軍人才選拔招生工作在清華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領軍人才選拔招生認定及錄取工作按照綜合評價、公平公正、寧缺毋濫的原則擇優確定認定、錄取名單,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
二、招收對象
志向遠大、追求卓越、品學兼優、素質全面,一貫優秀并具創新潛質的普通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其中綜合學業成績排名在全年級前5%優先。
三、招生專業類與招生計劃
我校領軍人才選拔招生錄取人數不超過教育部核準的招生計劃。各招生專業類及對應的初試測試科目如下:
招生專業類 | 包含專業 | 測試科目 |
土建類 | 建筑學(含城鄉規劃) | 數學與邏輯 物理探究 (上海學生考試科目為數學與邏輯,閱讀與表達) |
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 | ||
土木工程 | ||
水利水電工程 | ||
機電類 | 機械工程 | |
機械工程(實驗班) | ||
測控技術與儀器 | ||
工業工程 | ||
能源與動力工程 | ||
車輛工程 | ||
工程力學(含錢學森力學班) | ||
航空航天工程 | ||
信息類 | 電子信息類 |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
自動化 | ||
軟件工程 |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
生物醫學工程 | ||
數理類 | 數學與應用數學 | |
物理學 | ||
數理基礎科學 | ||
工程物理 | ||
工程物理(能源實驗班) | ||
化生類 | 環境工程 | |
環境工程(國際班) |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
化學工程與工業生物工程 | ||
高分子材料與工程 | ||
化學 | ||
生物科學 | ||
醫藥類 | 臨床醫學 | |
醫學實驗班 | ||
藥學 | ||
經管類(理) | 經濟與金融(國際班) | |
工商管理類(會計學) | ||
工商管理類(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 ||
社科類(理) | 法學 | |
法學(國際班) | ||
社會科學實驗班 | ||
新聞學(新聞與傳播) | ||
經管類(文) | 經濟與金融(國際班) | 數學與邏輯 閱讀與表達 |
工商管理類(會計學) | ||
社科類(文) | 法學 | |
法學(國際班) | ||
社會科學實驗班 | ||
新聞學(新聞與傳播) | ||
人文類 | 人文科學實驗班 | |
英語 | ||
英語(世界文學與文化實驗班) |
四、學科/專業特色選拔項目
結合我校相關學科/專業特色及培養要求,我校部分學科/專業將在復試階段開展特色選拔測試。開展特色選拔測試的學科/專業及擬認定人數如下:
1.經管類-經濟與金融(國際班)、工商管理類(會計學)、工商管理類(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擬認定不超過3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