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自主招生招生章程
一、學院名稱
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
二、學院性質
全日制公辦高等職業院校
三、辦學地點
朝陽區芳園西路5號(學院本部)
朝陽區東壩紅松園北里甲1號(東校區)
豐臺區花鄉辛莊90號(南校區)
密云縣西大橋路 7號(密云辦學點)
四、辦學特點
學院是國家骨干高職院校,是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我院踐行“博學篤行,術道精誠”的院訓精神,不斷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樹立先進的教育服務理念,充分依托行業辦學的優勢,促進職業教育與行業的發展相融合,深度開展產學合作,形成校企人才共育、過程共管、成果共享、責任共擔的人才培養模式,營造“校中有企、企中有校”的良好育人環境,使教學過程理論聯系實際。她精準定位首都核心功能戰略定位 , 培養適應社會需求的高精尖技術技能人才,重點面向北京高新技術產業、生產性服務業和文化創意產業,培養生產、管理、技術、服務第一線需要的技術應用型專門人才。
五、招生辦法
學院成立自主招生領導小組及各工作組,按照上級要求和批準的招生計劃進行招生。自主招生分考生報名、選拔考試、擇優錄取、社會公示、上報審批、正式錄取等階段。選拔考試及擇優錄取過程為:筆試、技能測試、面試、核定考生總成績、分專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滿為止。
六、總成績評定
總成績由筆試、技能測試、面試、高中階段成績及相關證書成績五部分構成,總成績滿分350分。
總成績(滿分350分)=筆試成績(滿分300分)×40% +技能測試(滿分200分)×60%+面試成績(滿分100分)×60%+高中階段成績(滿分30分)+相關證書成績(滿分20分)
七、錄取規則
1、錄取工作由學院自主招生領導小組負責,由評審組、命題組、工作組和監察組參與,集體決定錄取結果。
2、考生必須按照我院的選拔程序參加筆試、技能測試及面試才具備選拔錄取資格(符合各類免試類型的考生,不必參加相應的考試)。
3、獲得北京市政府獎學金者;在高中或中職階段取得市級或區(縣)級的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員等榮譽的考生;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間榮獲個人或集體三等功(含)以上者;免試入學。
4、在高中或中職階段獲得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市級(含)以上各類競賽一、二、三等個人或集體獎(名次)的考生免試入學。
5、高中生的語、數、外、物、化、生、史、地、政會考成績中任意三門會考成績達到B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