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考生家長提出這些疑問。對于轉專業有需求的考生,一般分為兩類:一是進入大學后,發現所學專業不適合自己,難以學下去,需要轉專業:二是在志愿填報階段,通過選擇一些高校的冷門專業,低分先進名校,再考慮轉專業。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中國石油大學(北京)轉專業的一些政策規定,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僅供參考!
一、中國石油大學(北京)轉專業要求和條件政策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本科生轉專業實施辦法(修訂) 中石大京教〔2019〕12 號
第一條 為鼓勵學生個性和特長發展,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 積極性和創造性,同時確保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普通高 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第 41 號令)及《中國石油大學 (北京)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除下列情形外,學生在學習期間對其它專業有興趣 和專長的,可以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和要求申請轉專業。擬轉專業 學生應符合轉入專業的體檢要求。
(一)以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學生,國家有相關規定或者錄 取前與學校有明確約定的;
(二)與學校簽有定向或委托培養協議的;
(三)三年級(含)以上的;
(四)已轉過一次專業的;
(五)無正當轉專業理由的。
休學創業或退役后復學的學生,因自身情況需要轉專業的, 經學校審核同意后,可以優先考慮。
第三條 學生轉專業工作安排在每學年的春季學期進行。學 生可以在全校所有招生專業范圍內選擇轉入專業。
第四條 為順利完成學業,擬轉專業的學生可以在轉專業前 選課修讀擬轉入專業培養方案的部分課程,避免轉專業后補修轉 入專業前期已執行完的教學計劃課程。
第五條 教務處負責組織全校轉專業工作,各學院負責具體 實施。
第六條 轉專業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教務處發布轉專業通知,明確有關要求和工作安排。
(二)學院成立由主管本科生教學副院長擔任組長的轉專業 工作小組(成員不少于 5 人,包括主管學生工作副書記、專業負 責人等)。工作小組負責制定本學院轉專業實施細則(包括轉入 專業、錄取人數、考核辦法及工作安排等)、選拔學生、確定錄 取學生名單等。實施細則需報教務處審核備案。
(三)學生向擬轉入專業所屬學院提交轉專業申請,學生所 屬學院不得限制學生轉出。
(四)學院轉專業工作小組對申請轉入的學生進行審核和考 核,選拔確定擬錄取學生名單并報教務處。
(五)教務處對擬錄取學生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 5 個工 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學校發文予以公布。公示期滿后無 異議的學生如退出轉專業申請,仍然認定為已轉過一次專業。
第七條 轉專業學生編入同年級轉入專業學習。如擬降級轉 入的,需按學籍管理有關規定辦理降級手續。
第八條 轉專業學生的學籍異動從發文公布后生效,其轉專 業前的在校學習時間計入在校學習年限。
第九條 申請轉專業時的春季學期的課程學習和考核,仍按 照轉出專業培養方案的要求執行。
從最近的夏季短學期開始,轉專業學生的課程學習執行轉入 專業相應年級的培養方案,同時需補修轉入專業前期已執行完的 教學計劃課程。學生轉專業前取得學分的課程,符合轉入專業培 養方案規定的,予以認可。
第十條 轉專業學生的畢業資格審核以轉入專業的培養方案 規定為依據。
第十一條 轉專業學生自下一個學年開始按轉入專業、年級 的收費標準繳納學費等有關費用。
第十二條 本辦法經 2019 年第 15 次校長辦公會審議通過, 自 2019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原《中國石油 大學(北京)關于本科生轉專業的實施細則(修訂)》(中石大 京教〔2017〕21 號)同時廢止。
第十三條 本規定適用于校本部,克拉瑪依校區根據自身發 展情況制定相應的文件。
二、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有哪些專業
學院 | 專業(類) |
---|---|
地球科學學院 | 地質類(地質學、資源勘查工程) |
石油工程學院 | 石油工程 |
化學工程與環境學院 | 化工與制藥類(化學工程與工藝、能源化學工程) |
環境科學與工程類(環境科學、環境工程) | |
機械與儲運工程學院 | 機械類(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機器人工程、能源與動力工程、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 |
油氣儲運工程 | |
地球物理學院 | 地球物理學類(勘查技術與工程、地球物理學) |
安全與海洋工程學院 | 海洋油氣工程 |
安全工程 | |
新能源與材料學院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新能源科學與工程 | |
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 | 自動化 |
電子信息工程 |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
理學院 | 數學類(數學與應用數學、統計學) |
應用化學 | |
經濟管理學院 | 經濟學類(能源經濟、金融學)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 |
工商管理類(財務管理、會計學、市場營銷) |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外國語學院 | 英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