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北京高考最新加分政策及項目
1.下列考生,在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向高校提供檔案,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2.下列考生,在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向高校提供檔案,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1)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
(2)臺灣省籍考生;
(3)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
3.從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轉學到本市就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檔案,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該政策僅適用于北京市屬高等學校招生錄取。
4.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或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參加高考并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應予以優先錄取。
5.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報考高校,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6.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報考高校,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7.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8.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愿者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同時符合多項高考加分條件的考生,不作累計加分,只取最高一項分值作為考生附加分投檔。
2019北京高考報名條件
(一)報名須符合以下條件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具有北京市正式戶口,或符合《2019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京參加高等職業學校招生考試實施辦法》(京招考委〔2018〕13號)規定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或在北京定居并符合報名條件的外國僑民(須持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學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報名后被采取強制措施或判刑的,應取消報名資格。
(三)相關政策說明
因升學原因將戶口遷入我市集體戶口的學生,除下列情況可在限定范圍內報名外,其他情況不得報名:體育類中專校集體戶口的應屆畢業生,只能參加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考試;藝術類中專校集體戶口的應屆畢業生,只能參加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只能參加高等職業學校招生考試。
北京2019高考報名時間
2019年北京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即將開始。2019北京高考報名時間在2018年11月1日8時至4日20時(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申請時間為10月11日8時至12日20時)。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考生網上填報個人信息并繳費時間在2018年11月8日8時至11日20時。
報名資格現場確認時間由各區高校招生辦公室在11月20日前自行安排。
地點:應屆畢業生到學校所在區高招辦指定的地點,具體地點由學校通知;社會青年原則上在戶口所在街道(鄉、鎮);在職職工在本單位所在地的區高招辦。
確認要求:完成網上個人信息填報并繳費的考生本人持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在職職工還須持單位介紹信)在規定時間和地點辦理報名資格確認手續。報名資格確認期間將采集考生電子照片。
考生必須完成上述三個階段且通過報名資格現場確認后,方能參加北京市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
考生報名信息是考生電子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考生被高校錄取后其學籍數據有關信息來源于考生高考報名信息,考生須確保本人高考報名信息準確無誤。高考報名信息在報名資格確認后不再改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