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志愿填報工作的通知
各區考試中心、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
志愿填報是高考高招工作的重要環節,為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志愿填報工作,根據教育部及北京市相關文件精神,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志愿設置
(一)統考統招本科志愿
統考統招本科招生高校按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四個批次依次錄取。
本科提前批按A、B、C三段順序依次錄取,每段均設置兩個順序志愿,每個志愿填報1所高校。藝術院校(專業)、體育院校(專業)、軍事院校、武警部隊院校、招收國防生的院校(專業)、公安類等院校(專業)在A段錄取;“雙培計劃”和“外培計劃”原則上在B段錄取;“農村專項計劃”在C段錄取。本科一、二、三批均為平行志愿,分別可以填報6所平行志愿高校。以上每個志愿高校設置6個志愿專業,考生填報時須注明是否服從院校內專業調劑(本科提前批B 段不設“是否服從院校內專業調劑”選項)。
高校自主招生選拔、高水平藝術團和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單獨設置特殊類型招生志愿,考生可填報1所志愿高校。取得資格認定的考生,須將資格認定高校填報在該志愿中,方能享受相關特殊類型招生政策。
(二)統考統招專科志愿
統考統招專科招生高校按專科提前批、專科普通批兩個批次依次錄取。專科提前批設置兩個順序志愿,每個志愿填報1所志愿高校,每所志愿高校設置6個志愿專業;專科普通批為平行志愿,設置20個志愿高校,每個志愿高校設置1個志愿專業。
(三)統考統招征集志愿
錄取期間,按考生已填報志愿錄取結束時,如當前批次高校計劃未完成,將根據情況征集考生志愿。
征集志愿設置如下:
本科提前批A段(B、C兩段不設置征集志愿)、專科提前批征集志愿設置兩個順序志愿,每個志愿填報1所高校;本科一、二、三批征集志愿均為平行志愿,分別可以填報5所平行志愿高校。以上每個志愿高校設置6個志愿專業。專科普通批征集志愿為平行志愿,設置10個志愿高校,每個志愿高校設置1個志愿專業。考生填報本科各批次征集志愿時須同時注明是否服從院校內專業調劑。
(四)單考單招志愿
單考單招包括職教師資班(本科)招生和高職單考單招。
1.職教師資班招生設置一個志愿,填報1所志愿高校。
2.高職單考單招設置兩個順序志愿,每個志愿填報1所志愿高校。
以上每所志愿高校設置2個志愿專業、1個是否服從院校內專業調劑選項和1個是否愿意走讀選項。高職單考單招志愿還包含1個是否愿意調劑到其他學校的選項。
填報職教師資班志愿的考生,必須是中等專業學校、職業高中應屆畢業生,否則志愿無效。高職單考單招錄取在職教師資班錄取結束后進行。
二、志愿填報方式與填報時間
(一)志愿填報方式
考生志愿填報實行網上填報方式,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www.bjeea.edu.cn ;www.bjeea.cn)進行志愿填報。
(二)志愿填報時間
6月25日8時至29日20時,統考考生填報本科提前批(包含A、B、C三段)志愿、特殊類型招生志愿、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志愿,單考考生填報職教師資班和高職單考單招志愿。
7月31日8時至8月1日20時,未被錄取的統考考生填報專科提前批和專科普通批志愿。
各批次征集志愿填報及錄取在下一批次錄取開始前進行。錄取期間,各批次征集志愿填報時間將通過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及時發布。
三、投檔規則
錄取時分本、專科按錄取批次順序進行。本科提前批(包含A、B、C三段)、專科提前批以及單考單招志愿實行順序志愿投檔方式,本科一、二、三批、專科普通批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方式。
(一)順序志愿投檔
本科提前批(含A、B、C三段)、專科提前批以及單考單招志愿錄取時,實行“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志愿投檔方式,即先進行第一志愿錄取,所有高校第一志愿錄取結束后,再對未完成計劃高校進行第二志愿投檔錄取。第一、第二志愿投檔時對選報同一志愿高校的考生按高校確定的錄取原則、調檔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
(二)本科平行志愿投檔
本科一、二、三批志愿均包含多所志愿高校,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方式,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投檔。具體投檔辦法為:對同一科類批次線上未被錄取的考生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進行一次性投檔。本科平行投檔時根據考生所填報志愿高校順序,投檔到排序在前且有計劃余額的高校,分數相同的考生符合同一所高校投檔條件且計劃余額不足時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文/理)、外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科目的成績,對單科成績高者進行投檔,直至完成該校招生計劃,單科成績均相同的同時投檔。
平行志愿只進行一輪投檔,多所高校只作為一個志愿,每個考生最多享受一次投檔機會,一旦考生被投檔,即使被退檔,也不能再投到本輪志愿的其他高校。
(三)專科平行志愿投檔
專科普通批志愿包含多所志愿高校,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方式,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投檔。具體投檔辦法為:對同一科類分數線上未被錄取的考生按總分(語文、數學、外語三科)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進行一次性投檔。每個考生投檔時,根據考生所填報志愿高校專業順序,投檔到排序在前、會考成績符合要求且有計劃余額的高校專業,分數相同的考生符合同一所高校同一專業投檔條件且計劃余額不足時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文/理)、外語科目的成績,對單科成績高者進行投檔,直至完成該高校該專業招生計劃,單科成績均相同的同時投檔。專科批次錄取采取高會統招形式, 即招生高校根據各專業培養需求從會考備選科目中選定2或3門確定成績等級要求,會考備選科目為:歷史、政治、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等8門,考生會考成績必須滿足所報專業要求方能投檔。
四、志愿填報相關政策說明及注意事項
(一)按照《北京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京招考委〔2016〕8號)文件規定,少數民族考生,在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檔案,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該政策僅適用于北京市屬高等學校招生錄取。
(二)“雙培計劃”和“外培計劃”分區投放計劃,同一高校不同區、科類、專業之間的“雙培計劃”和“外培計劃”不得互調;錄取時只錄取有專業志愿考生,不進行院校內專業調劑。“農村專項計劃”只招收戶籍和學籍均在城市發展新區和生態涵養發展區(通州、順義、大興、昌平、房山、門頭溝、平谷、懷柔、密云、延慶)的農業戶口考生。“雙培計劃”、“外培計劃”和“農村專項計劃”招生執行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藝術類、體育類專業分別執行相應類別的本科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三)因升學原因將戶口遷入我市中專校集體戶口的考生:藝術類考生只能報考全國統一招生藝術類專業;體育類考生不參加全市統一志愿填報。
(四)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只能報考統考專科批次或高職單考單招的志愿。
(五)已被保送生錄取、高職自主招生錄取、運動訓練和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等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全市統一志愿填報。
(六)考生要嚴格按照《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在京招生專業目錄》填報志愿。在填報之前,要仔細參閱院校的招生章程,了解招生院校的具體要求,結合個人的相關成績、身體情況認真考慮。如:填報藝術類專業志愿須取得相關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證;填報統考專科志愿時須確認本人會考成績符合專業要求;填報軍事院校(含國防生)、公安院校、武警部隊院校等本科提前批錄取的專業,須按時參加面試、體檢等工作;報考外語類專業、經貿類等相關專業的考生,請查閱招生專業目錄了解這些專業對外語口試成績的要求;填報體育類專業的考生,請確認這些專業對體育專業考試分數的要求等等。
(七)考生登錄志愿填報系統的密碼為高考網上報名時設置的密碼。考生可在志愿填報系統開通的各個時段修改密碼。如考生忘記密碼,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到本人所屬報名單位申請重置密碼。
(八)考生須在志愿填報時間截止之前完成信息提交,逾期不予補報。考生志愿是錄取的重要依據,志愿填報時間一經截止,任何人不得更改。
五、工作要求
各區要高度重視高招志愿填報工作,加強對北京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政策的宣傳,切實做好志愿填報的輔導工作,提升服務意識,確保北京市高招志愿填報工作的順利進行。相關要求如下:
(一)組織好志愿填報輔導和咨詢宣傳工作。宣傳北京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政策,特別針對志愿設置做好解讀工作,準確、深入解讀平行志愿投檔規則,解讀“雙培計劃”、“外培計劃”以及“農村專項計劃”等政策。
(二)填報志愿期間,做好相關服務工作。安排好信訪接待和咨詢電話值班,積極解答考生疑問,及時處理考生重置密碼等問題。
(三)實時監控各報名單位、考生志愿填報情況和填報進度。在填報后期重點關注外地返京考生、往屆考生的填報情況,對于未填報的考生要逐個聯系到、提醒到。
(四)志愿填報之后,安排好志愿信息確認工作,并于7月4日前完成。
附件1
北京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考考生本科志愿表(樣表)
(6月25日8:00 ? 6月29日20:00 填報)
考生號: 姓名:
考生志愿:
批次 | 志愿 | 項目 | 代碼 | 名 稱 | 項目 | 代碼 | 名 稱 |
本 科 提 前 批 (A段) | 一志愿 | 院校 | 是否服從院校內專業調劑 ○是 ○否 | ||||
專業1 | 專業4 | ||||||
專業2 | 專業5 | ||||||
專業3 | 專業6 | ||||||
二志愿 | 院校 | 是否服從院校內專業調劑 ○是 ○否 | |||||
專業1 | 專業4 | ||||||
專業2 | 專業5 | ||||||
專業3 | 專業6 | ||||||
本 科 提 前 批 (B段) | 一志愿 | 院校 | |||||
專業1 | 專業4 | ||||||
專業2 | 專業5 | ||||||
專業3 | 專業6 | ||||||
二志愿 | 院校 | ||||||
專業1 | 專業4 | ||||||
專業2 | 專業5 | ||||||
專業3 | 專業6 | ||||||
本 科 提 前 批 (C段) | 一志愿 | 院校 | 是否服從院校內專業調劑 ○是 ○否 | ||||
專業1 | 專業4 | ||||||
專業2 | 專業5 | ||||||
專業3 | 專業6 | ||||||
二志愿 | 院校 | 是否服從院校內專業調劑 ○是 ○否 | |||||
專業1 | 專業4 | ||||||
專業2 | 專業5 | ||||||
專業3 | 專業6 | ||||||
特殊類型 招生志愿 | 院校 | 是否服從院校內專業調劑 ○是 ○否 | |||||
專業1 | 專業4 | ||||||
專業2 | 專業5 | ||||||
專業3 | 專業6 |
本 科 一 批 | 平 行 志 愿 | A | 院校 | 是否服從院校內專業調劑 ○是 ○否 | ||||
專業1 | 專業4 | |||||||
專業2 | 專業5 | |||||||
專業3 | 專業6 | |||||||
B | 院校 | 是否服從院校內專業調劑 ○是 ○否 | ||||||
專業1 | 專業4 | |||||||
專業2 | 專業5 | |||||||
專業3 | 專業6 | |||||||
C | 院校 | 是否服從院校內專業調劑 ○是 ○否 | ||||||
專業1 | 專業4 | |||||||
專業2 | 專業5 | |||||||
專業3 | 專業6 | |||||||
D | 院校 | 是否服從院校內專業調劑 ○是 ○否 | ||||||
專業1 | 專業4 | |||||||
專業2 | 專業5 | |||||||
專業3 | 專業6 | |||||||
E | 院校 | 是否服從院校內專業調劑 ○是 ○否 | ||||||
專業1 | 專業4 | |||||||
專業2 | 專業5 | |||||||
專業3 | 專業6 | |||||||
F | 院校 | 是否服從院校內專業調劑 ○是 ○否 | ||||||
專業1 | 專業4 | |||||||
專業2 | 專業5 | |||||||
專業3 | 專業6 | |||||||
本 科 二 批 | 平 行 志 愿 | A | 院校 | 是否服從院校內專業調劑 ○是 ○否 | ||||
專業1 | 專業4 | |||||||
專業2 | 專業5 | |||||||
專業3 | 專業6 | |||||||
B | 院校 | 是否服從院校內專業調劑 ○是 ○否 | ||||||
專業1 | 專業4 | |||||||
專業2 | 專業5 | |||||||
專業3 | 專業6 | |||||||
C | 院校 | 是否服從院校內專業調劑 ○是 ○否 | ||||||
專業1 | 專業4 | |||||||
專業2 | 專業5 | |||||||
專業3 | 專業6 | |||||||
D | 院校 | 是否服從院校內專業調劑 ○是 ○否 | ||||||
專業1 | 專業4 | |||||||
專業2 | 專業5 | |||||||
專業3 | 專業6 | |||||||
E | 院校 | 是否服從院校內專業調劑 ○是 ○否 | ||||||
專業1 | 專業4 | |||||||
專業2 | 專業5 | |||||||
專業3 | 專業6 | |||||||
F | 院校 | 是否服從院校內專業調劑 ○是 ○否 | ||||||
專業1 | 專業4 | |||||||
專業2 | 專業5 | |||||||
專業3 | 專業6 |
本 科 三 批 | 平 行 志 愿 | A | 院校 | 是否服從院校內專業調劑 ○是 ○否 | ||||
專業1 | 專業4 | |||||||
專業2 | 專業5 | |||||||
專業3 | 專業6 | |||||||
B | 院校 | 是否服從院校內專業調劑 ○是 ○否 | ||||||
專業1 | 專業4 | |||||||
專業2 | 專業5 | |||||||
專業3 | 專業6 | |||||||
C | 院校 | 是否服從院校內專業調劑 ○是 ○否 | ||||||
專業1 | 專業4 | |||||||
專業2 | 專業5 | |||||||
專業3 | 專業6 | |||||||
D | 院校 | 是否服從院校內專業調劑 ○是 ○否 | ||||||
專業1 | 專業4 | |||||||
專業2 | 專業5 | |||||||
專業3 | 專業6 | |||||||
E | 院校 | 是否服從院校內專業調劑 ○是 ○否 | ||||||
專業1 | 專業4 | |||||||
專業2 | 專業5 | |||||||
專業3 | 專業6 | |||||||
F | 院校 | 是否服從院校內專業調劑 ○是 ○否 | ||||||
專業1 | 專業4 | |||||||
專業2 | 專業5 | |||||||
專業3 | 專業6 |
附件2
北京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考考生專科志愿表(樣表)
(7月31日8:00 ? 8月1日20:00 填報)
考生號: 姓名:
考生志愿:
批次 | 志愿 | 項目 | 代碼 | 名 稱 | 項目 | 代碼 | 名 稱 |
專 科 提 前 批 | 一志愿 | 院校 | |||||
專業1 | 專業4 | ||||||
專業2 | 專業5 | ||||||
專業3 | 專業6 | ||||||
二志愿 | 院校 | ||||||
專業1 | 專業4 | ||||||
專業2 | 專業5 | ||||||
專業3 | 專業6 | ||||||
專 科 普 通 批 | 1 | 院校 | 專業 | ||||
2 | 院校 | 專業 | |||||
3 | 院校 | 專業 | |||||
4 | 院校 | 專業 | |||||
5 | 院校 | 專業 | |||||
6 | 院校 | 專業 | |||||
7 | 院校 | 專業 | |||||
8 | 院校 | 專業 | |||||
9 | 院校 | 專業 | |||||
10 | 院校 | 專業 | |||||
11 | 院校 | 專業 | |||||
12 | 院校 | 專業 | |||||
13 | 院校 | 專業 | |||||
14 | 院校 | 專業 | |||||
15 | 院校 | 專業 | |||||
16 | 院校 | 專業 | |||||
17 | 院校 | 專業 | |||||
18 | 院校 | 專業 | |||||
19 | 院校 | 專業 | |||||
20 | 院校 | 專業 |
附件3
北京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單考單招考生志愿表(樣表)
(6月25日8:00 ? 6月29日20:00 填報)
考生號: 姓名:
考生志愿:
志愿 | 代碼 | 名 稱 | 代碼 | 名 稱 | |||
職教師資班 | 院校 | 中等專業學校、職業高中應屆畢業生方可填報 | |||||
專業1 | 專業2 | ||||||
是否服從院校內專業調劑 ○是 ○否 | 是否愿意走讀 ○是 ○否 | ||||||
高 職 單 考 單 招 | 一志愿 | 院校 | |||||
專業1 | 專業2 | ||||||
是否服從院校內專業調劑 ○是 ○否 | 是否愿意走讀 ○是 ○否 | ||||||
二志愿 | 院校 | ||||||
專業1 | 專業2 | ||||||
是否服從院校內專業調劑 ○是 ○否 | 是否愿意走讀 ○是 ○否 | ||||||
是否愿意調劑到其他學校: ○愿意○不愿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