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條 錄取到北京交通大學本部所屬專業的本科新生全部在學校本部就讀。根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本科學費及各個專業學費標準標準預定為:設計學類(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各專業每學年10000元;納米材料與技術專業學費在學校本部學習期間每學年48000元,在加拿大滑鐵盧大學學習期間學費標準按當年度該校學費標準繳納;機械電子工程專業學費在學校本部學習期間每學年42000元,在臥龍崗大學學習期間的費用按照對方標準收取;納米材料與技術、機械電子工程專業學生在外方學習期間保留我校學籍,每年按照國內同級理工科在校生學費標準的一半繳納學費。其它專業每學年5000至5500元;軟件工程專業從第三學年開始學費為每學年16000元。住宿費根據住宿條件不同,國內每學年為750至1200元。如果國家調整收費標準,則執行新規定。
錄取到北京交通大學(威海校區)的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的本科新生全部在威海校區就讀,學費為每學年45000元;住宿費為每學年1200元。
第二十九條 錄取到北京交通大學高職專業的學生全部在清河職業技術學院學習、住宿。地址為北京海淀區清河鎮永泰莊。高職學費標準:各專業每學年6000元。住宿費每學年750元。
根據北京市有關文件,錄取到高職專業的學生一律不遷戶口。新生戶籍“農轉非”按考生所在地的有關文件辦理。
北京交通大學(Beijing Jiaotong University)位于中國政治、文化、科教中心首都北京,是教育部直屬高校,由教育部、中國鐵路總公司、北京市共建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北京高科大學聯盟成員高校[1] ,是國家“211工程”、“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2011計劃”、“111計劃”、“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項目建設高校。學校是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簽約高校,是具有研究生院的首批博士、碩士學位授予權高校。[2]
北京交通大學為中國最早興辦的高等學府之一,歷史淵源追溯到1896年,前身是1909年9月清政府在北平創辦的郵傳部鐵路管理傳習所,是中國電信工程、交通工程和管理學教育的策源地。1921年合并組建交通大學,曾先后定名“交通大學北京學校”、“北京交通大學”、“國立交通大學”、“國立北平鐵道管理學院”、“中國交通大學”、“北京鐵道學院”、“北方交通大學”,2000年與北京電力高等專科學校合并,由鐵道部劃轉教育部直屬管理。2003年恢復使用“北京交通大學”校名。[2]
截至12月,學校有在校本科生13690余人,博士研究生2593人,碩士研究生7727人,在職專業學位研究生8052余人,成人學生8324人。有教職工2952人,其中專任教師1790人,中國科學院院士4名,中國工程院院士8名。擁有教學、科研儀器設備資產10.6億元,圖書館紙本藏書、電子圖書、網絡資源等總量793.85萬余冊。[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