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轉專業的條件:
在校本科生在完成大學一年級課程,進入二年級之前,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轉專業:
1、在某一學科方面確有特長的學生。
2、因為身體健康原因,經學校指定的醫療單位檢查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校其他專業學習者;
3、通過轉專業能有利于學生自主學習成材,且參加學校的選拔,選拔合格者。
(二)以下情況之一者不能申請轉專業:
1、新生入學未滿一年者;
2、二年級及以上者;
3、各類委培,代培生未經委托單位同意轉專業者;
4、藝術類、體育類考生,跨文、理科類別轉專業者;
5、跨高考錄取批次轉專業者;
6、已辦理試讀手續者;
7、曾轉專業或轉學者;
8、專科升入本科者。
(三)轉專業申請時間和申辦程序:
1、學生轉專業每學年集中審批一次,申請時間在每學年第二學期的最后兩周。
2、教務處于每學年第二學期末,根據轉入專業的辦學條件,分文、理科向全校公布轉入專業的接受名額。
3、為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原則上參加選拔后各專業轉出人數一般不得超過所在專業當年招生數的3?5%,轉入人數不得超過轉入專業當年招生數的3?5%。
4、學生本人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并填寫《轉專業申請表》,由學院審核同意后統一報教務處。
5、經教務處審核通過并辦理相關手續后,申請人(不包括滿足轉專業條件第1、2條者)于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前參加教務處組織的文、理科選拔考試,測試成績按文、理科分別排序,并根據排序的結果由申請人依次挑選自己要求轉入的專業。
(四)轉專業的學籍管理:
1、學生轉入新的專業,原則上按照入學時的年級所適用的學籍管理細則進行管理。
2、學生轉入新的專業后,必須完成轉入專業的教學計劃方可畢業和獲得學士學位。
3、轉專業前不及格的課程,必須參加原專業的重修、重考,合格者方可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