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考體育單招錄取大學名單及錄取分數線查詢政策體育單招是部分體育專業單獨招生的簡稱,是指經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批準的部分院校可以對運動訓練、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實行的招生政策。
一、 報名條件
符合北京市報名條件,并具備二級運動員(含)以上運動技術等級資格的考生。
高考文化課考試報名要登錄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報名。此外,考生還要依據各院校招生簡章要求,統一在“中國運動員文化教育網”(www.ydyeducation.com)體育單招考試系統中報名,其中冬季項目報名時間為1月1日至15日;其他項目報名時間為3月1日至15日。
二、招生院校及項目
運動訓練專業招生的普通高等學校有:北京體育大學、上海體育學院、武漢體育學院、西安體育學院、成都體育學院、沈陽體育學院、首都體育學院、天津體育學院、河北體育學院、吉林體育學院、哈爾濱體育學院、南京體育學院、山東體育學院、廣州體育學院、北京師范大學、河北師范大學、山西大學、中北大學、山西師范大學、內蒙古師范大學、內蒙古民族大學、遼寧師范大學、沈陽師范大學、大連大學、渤海大學、遼寧工程技術大學、吉林大學、東北師范大學、吉林師范大學、延邊大學、北華大學、長春師范大學、哈爾濱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蘇州大學、江蘇師范大學、浙江大學、寧波大學、紹興文理學院、安徽師范大學、合肥師范學院、福建師范大學、集美大學、華東交通大學、南昌大學、江西師范大學、井岡山大學、贛南師范學院、宜春學院、中國海洋大學、山東理工大學、煙臺大學、聊城大學、曲阜師范大學、河南大學、鄭州大學、河南師范大學、洛陽師范學院、南陽師范學院、黃河科技學院、華中師范大學、江漢大學、中南大學、湖南大學、湖南師范大學、衡陽師范學院、華南理工大學、華南師范大學、深圳大學、嘉應學院、廣西師范大學、海南師范大學、西南大學、重慶師范大學、西華師范大學、貴州師范大學、云南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陜西理工學院、西北師范大學、天水師范學院、青海師范大學、青海民族大學、寧夏大學、新疆師范大學、石河子大學等86所。
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可按體育單招辦法進行招生的普通高等學校有:北京體育大學、上海體育學院、武漢體育學院、西安體育學院、成都體育學院、沈陽體育學院、首都體育學院、天津體育學院、河北體育學院、吉林體育學院、哈爾濱體育學院、南京體育學院、山東體育學院、廣州體育學院、天津師范大學、河北師范大學、山西師范大學、晉中學院、沈陽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哈爾濱師范大學、蘇州大學、揚州大學、江蘇師范大學、浙江大學、杭州師范大學、阜陽師范學院、集美大學、江西師范大學、山東師范大學、魯東大學、菏澤學院、河南大學、鄭州大學、河南理工大學、洛陽師范學院、商丘師范學院、黃河科技學院、吉首大學、廣西師范大學、海南師范大學、貴州師范大學、云南師范大學、西北師范大學、寧夏大學、青海師范大學、青海民族大學等47所。
上述普通高等學校下述統稱為招生院校。
運動訓練專業所設項目為:田徑、足球、籃球、排球、沙灘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網球、手球、壘球、棒球、曲棍球、游泳、跳水、花樣游泳、水球、賽艇、皮劃艇、帆船、帆板、體操、藝術體操、蹦床、技巧、舉重、柔道、跆拳道、拳擊、摔跤(古典、自由)、現代五項、鐵人三項、自行車、馬術、擊劍、射擊、射箭、高爾夫球、橄欖球、花樣滑冰、速度滑冰、短道速滑、越野滑雪、高山滑雪、跳臺滑雪、自由式滑雪、單板滑雪、冰球、冰壺、冬季兩項、圍棋、國際象棋、登山、滑水、摩托艇、蹼泳。
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所設項目為:武術套路、散打、中國式摔跤。
三、考試
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的招生實行文化考試和體育專項考試相結合的辦法。
文化課考試由北京教育考試院組織,高考狀元多少分為語文、數學、政治、英語四科,各科試卷滿分為150分,總分600分。
文化考試時間:
4月25日上午9:00-10:30語文;下午14:00-15:30數學
4月26日上午9:00-10:30政治;下午14:00-15:30英語
體育專項考試滿分100分,考試由招生院校負責組織實施,執行國家體育總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體育專項考試方法與評分標準》。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負責指導、監督本行政區域內相關院校按本辦法招生的有關工作。
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體育專項考試時間:
冬季項目考試時間1月15日至3月31日,其他項目4月1日至5月10日由招生院校自行安排。
考生依據所獲的運動等級項目進行體育專項考試,本辦法所列項目之間不得跨項,學校組織考試有困難的特殊項目,確需跨項調整的,報國家體育總局科教司審批后方可執行。
四、錄取
文化考試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由各招生院校根據當年招生計劃及生源情況確定,報院校所在地省級招辦備案。具備一級運動員等級資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試成績可在原始分基礎上增加30分;具備運動健將技術等級資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試成績可在原始分基礎上增加50分。
在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基礎上,各招生院校根據考生的文化考試成績(折合百分制)30%及體育專項考試成績70%進行綜合評價,按照項目擇優錄取。
運動訓練專業錄取的新生(含免試),具備一級運動員(含)以上技術等級資格的人數須不低于該專業當年錄取新生人數的15%;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錄取的新生(含免試),具備一級運動員(含)以上技術等級資格的人數須不低于該專業當年錄取新生人數的10%。
招生院校按本辦法招收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學生的相關工作必須在5月31日前全部完成。
招生院校必須于6月5日前將擬錄取考生的相關數據上傳體育單招考試系統。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6月10日-6月20日完成體育單招考生備案并辦理相關錄取手續。
辦理錄取手續后,招生院校必須將《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錄取新生名冊》、招生計劃、招生簡章等有關材料按時報國家體育總局科教司核查備案。
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如已被招生院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錄取,則不再參加其他普通高等學校的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