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工程大學招生簡章
海軍工程大學簡介
海軍工程大學是與新中國同齡的軍隊院校之一,其前身大連海軍學校,創辦于1949年11月,是毛澤東主席、周恩來總理親自籌建的海軍第一所正規高等學府。學校1963年被確定為全國重點大學,現為全軍五所綜合大學之一和全軍“2110工程”重點建設院校。學校采取武漢、天津兩地辦學,校本部位于湖北省武漢市,占地面積140多萬平方米,在天津設有學院,校園樹木蔥蘢,碧草如茵,環境優雅,景色秀麗,是讀書治學的理想園地。
經過六十多年的發展,學校堅持以本科、研究生教育為主,堅持學歷教育與任職培訓相結合,形成了以工為主,工學、管理學、軍事學、文學、理學、哲學、經濟學、教育學八大學科門類協調發展的綜合化學科環境。海軍第一個本科專業、第一個碩士點、博士點、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和全國重點學科均出自我校。目前,學校有2個全國重點學科、10個軍隊“2110工程”重點學科專業領域;7個博士后流動站,5個一級學科、25個二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5個一級學科、 15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26個本科專業。
學校擁有一支年齡、學歷、學緣結構合理,政治、軍事、業務素質優良的師資隊伍,有教授、副教授500多名,其中碩士以上學歷占90%以上。在這支人才薈萃的隊伍里,有中國工程院院士、第十八屆中央候補委員馬偉明教授,有軍隊杰出專業人才獎獲得者朱石堅、何 琳教授,還有35歲破格晉升教授、求是杰出青年獎獲得者王 東、帥長庚等一大批年輕優秀骨干,近200人次進入國家級人才工程和學科委員會,享受政府特殊津貼,50多人次被評為全軍以上優秀教師。“建立由理論教學、社會實踐、業余生活三大課堂組成的馬克思主義理論課教學體系”獲國家級優秀教學成果特等獎,“電力系統電磁兼容創新研究群體”入選國家級創新研究群體。
學校在長期的教學實踐中,形成了“嚴謹、求實、拼搏、創新”的優良校風,為海軍培養了近十萬名高素質軍事人才,近百人成長為共和國的將軍,被譽為 “海軍軍官的搖籃”,并為亞洲、非洲、大洋洲和拉丁美洲四大洲40余國培養外國軍事人才。近年來,學校獲得全國百篇優秀博士論文7篇,全軍、海軍、湖北省優秀博士論文88篇,本科學員先后100余人次在全國大學生數學建模、電子設計、機械創新設計、英語競賽等國家級競賽中獲特等獎和一等獎,尤其是在全國大學生機械創新設計大賽中,獲一等獎數量連續三屆位居全國第一。學校先后被評為全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先進單位、全軍學員思想政治教育先進院校、全軍教學優秀單位、全軍科學發展觀教學先進院校和全軍后勤保障社會化工作先進單位,是中國高等教育學會的常務理事單位。
學校注重加強教學保障條件建設,現有各類實驗室,71個,建成了以國家、軍隊級重點實驗室為龍頭,以專業實驗室為主體,以基礎實驗室為支撐的教學科研平臺。學校圖書館藏書63萬冊,電子期刊1.8萬種,電子圖書150萬種。訂購有清華學術期刊、中國學位論文全文數據庫、萬方數據庫群等10個全文數據庫和75個文摘數據庫,已基本形成以學科體系見長、海軍特色鮮明的館藏體系,是“湖北省研究及文獻收藏單位”。
學校適應軍隊轉型發展需要,積極實施大科研戰略,近幾年先后獲國家和軍隊科技進步獎400多項,其中國家科技進步一等獎3項、二等獎9項,軍隊一等獎29項,申請專利200多項。國際首創的“交直流電力集成新技術”被國家科技部評為年度公眾關注的十大科技事件,“交直流電力集成雙繞組發電機系統”入選年度中國高等學校十大科技進展。
選擇了海工大,就是選擇了大海。海軍工程大學努力為每個有志青年提供展示才華的舞臺和學習成才的機遇,我們期待著與有志于獻身祖國藍色海疆的優秀青年在此相聚,為實現強國夢、強軍夢貢獻自己的聰明才智。
海軍工程大學本科招生簡章及錄取分數線和通知書查詢(摘要)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學校名稱是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工程大學。校址位于湖北省武漢市漢口解放大道717號。
第二條 學校是全國重點大學,全軍重點建設院校,全軍五所綜合性大學之一。
第四條 招生對象:高級中學應屆、往屆畢業生,語種為英語。
第五條 招生工作原則:對考生進行德智體全面衡量,堅持公開、公正、公平、擇優錄取。學校紀律檢查委員會介入招生工作,發現違法違紀、權錢交易等問題,一經查實,將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二章 錄取原則
第七條 本校屬于提前批錄取院校,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重點分數線以上錄取(不劃重點分數線的,按普通本科線以上20分錄取)。錄取的考生應填報我校志愿,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未錄滿,也可錄取其他志愿優秀考生,不錄取志愿表上填有“不服從”或“不愿意”調劑的考生。
第八條 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按志愿與分數相結合的辦法確定;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若本人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調劑錄取到其他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第九條 對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的規定加分提檔,對符合國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各種優錄條件的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十條 錄取分數線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為招生計劃數的110%,女生錄取按當年招生計劃執行。
第四章 其他問題
第十三條 新生應按時到校報到,辦理入學手續,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資格審查,不符合條件者取消其入學資格;對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四條 學員在校學習期間著海軍學員制服,享受供給制待遇,每月發放軍人津貼,每年報銷一次回家探親路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