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高招體育特長生資質審核需層層審核過三道“關卡”。昨天,市教委、市體育局聯合下發《關于做好本市高中運動員技術等級測試工作的通知》,今年高考(課程)體育特長生資格終審將于3月30日前完成。
今年高招,將取消體育、學科、科技等特長加分。1月1日以后,獲得相關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均不再具備高考加分資格。而在此之前在高中已取得有關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是否具有加分資格由生源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研究決定,確有必要保留的,加分分值不超過5分。
市教委、市體育局的通知規定,凡符合《北京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通知》(京考高招〔2014〕21號)中規定的報名條件,且在1月1日前高中階段獲得二級以上(含二級)運動員技術等級稱號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體育特長生測試。測試項目依舊為10項,分別為:田徑、游泳、足球、籃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武術(含套路、散打)、跆拳道和健美操。
獲得等級證書時是外地戶口及學籍的學生,須出示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級教育行政部門、體育局成績證明,由市教委、市體育局共同確認(報名考生所獲運動技術等級以國家體育總局官方網站中“運動員技術等級綜合查詢系統”為準)。北京戶籍的學生持有非北京市頒發的運動員等級證書不予承認。
學生提出申請后,其資格要經學校初審、區縣復審、市級復審等程序,通過后方可參加測試。未參加測試或測試不合格者均不能享受相應高考體育特長生錄取政策。未能按規定時間測試的考生一律不予補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