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轉專業需要注意的是,每個學校對轉專業學生的要求差別比較大,作為學生,在填報志愿時不能持特別簡單樂觀的心態,以為校內轉專業可以為自己兜底,本文小編整理了北京電子科技學院新生轉專業申請條件和時間,供各位考生家長參考。
一、北京電子科技學院新生怎么轉專業
根據《電子科技大學普通本科生專業確認及轉專業實施辦法》(校教[2018]167號)的規定,現就我校2022年本科生專業確認及轉專業(含轉專業大類,下同)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則
1.專業確認及轉專業工作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與規范的原則。
2.專業確認及轉專業工作堅持學院為主、教務處宏觀管理、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的機制。
各學院應成立專業確認及轉專業工作小組(以下簡稱“工作小組”),具體負責學院本科生專業確認及轉專業工作的實施。“工作小組”應由學院院長、黨委書記任組長,分管本科教學副院長任副組長,成員由分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學院黨委(總支)紀檢委員、學院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等組成。
3.在高考招生錄取時對專業確認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4.招生院校代碼及辦學模式不同的專業的學生,只能申請轉入相同招生院校代碼及辦學模式的專業。
二、專業確認
(一)適用對象
專業確認適用于按大類招生的2021級學生。
(二)工作程序
1.學院“工作小組”制定專業確認工作實施細則(包含專業名稱、接收容量、確認條件及實施流程等),經教務處審核后在院內向涉及的學生公布。
2.學生可填報兩個或多個(不超過學生在學院內所讀專業大類包含的專業總數)專業志愿。
3.學院“工作小組”按照實施細則,參考學生志愿開展專業確認工作,確定各專業學生名單,并在學院內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個工作日。公示的各專業學生人數不得超過事先公布的接收容量。
4.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學院以正式文件形式將各專業學生名單報教務處審批。
5.教務處審批后,學院集中辦理學生學籍異動手續。
(三)“互聯網+”復合培養計劃等特殊類型專業確認工作由相關學院組織實施,其專業確認方案報教務處批準后方可實施。專業確認名單須報分管校領導批準。
三、轉專業
(一)關于申請
學生在申請轉專業前應充分了解原專業與擬申請轉入專業課程與學分要求的差異度,充分了解申請轉入專業的學分要求。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轉專業
(1)對其他專業確有興趣和專長,轉入新專業更能發揮其專長的在讀一年級(2021級)、二年級(2020級)學生;
(2)在讀期間發現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學校指定的醫療單位鑒定,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校其他專業學習的學生;
(3)學院“工作小組”和學院相關專家認定,學校審核同意,確有某種特殊困難,不轉專業則無法繼續學習的學生。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申請轉專業
(1)未在學校報到入學、注冊學籍或學習未滿一學期的;
(2)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及學校有關規定不能轉專業的;
(3)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學籍及休學期間的;
(4)應予退學的;
(5)無正當理由的。
(二)工作程序
1.公布計劃
學院“工作小組”根據“轉出無門檻、轉入有條件”原則制定本學院轉專業實施細則,經教務處審核后向全校公布。實施細則應包含專業名稱、接收容量、申請條件、資格審查、考核形式及內容、成績計算辦法、錄取規則等。
2.學生申請
符合條件的學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在學校教務管理系統上完成報名程序及相關材料上報。未在規定時間內申請的視為主動放棄。申請轉專業學生一次可填報兩個轉入專業志愿(若同時被兩個志愿專業錄取,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專業)。
轉出學院在系統上審核批準后下載審核表,經學院“工作小組”組長簽字后送達學生意向轉入學院教務科。
3.學院考核
各學院成立主要由學科專業專家組成的“遴選考核專家組”(或“遴選專家委員會”)開展公平、公正、規范的考核工作。學院專家組對于申請轉入該專業的學生進行考核時,應對學生的已學課程與狀況及可能的學習適應度,以及學生的特長等方面綜合評判。
各接收學院按照公布的轉專業實施細則在系統上對學生進行初審,確定具體考核方式,在考核過程中切實做好各種記錄(學生考核簽到表、考核記錄表等)及存檔,最終確定擬接收轉入學生名單。確定接收的各專業人數不超過事先公布的接收容量。
接收學院在系統中生成《電子科技大學本科生轉專業學生資格審核匯總表》(見附件1),經學院“工作小組”組長簽字后報教務處審核,同時將學生申請材料交教務處備案。
4.教務處審核與公示
教務處審核擬轉專業學生名單,并在全校公示,公示期為5天。
5.發文公布
公示期滿且公示無異議的,報分管校領導批準后發文公布本年度轉專業學生名單。
6. 轉出、轉入手續辦理
學校發文公布后,獲準轉專業學生簽訂《轉專業承諾書》(見附件2),及時辦理學籍異動手續;
轉出、轉入學院交接轉專業學生入學以來的各種檔案;
轉入學院負責對轉入學生進行培養方案、課程認定、補修課程、選課等相關工作的指導。
(三)其他說明
1.獲準轉專業的學生本學期教學活動仍按原專業進行。
2.轉入新專業的學生,其培養方案、學習年限、學費標準按轉入專業執行,在規定學習年限內達到所轉入專業的畢業和授位要求方可畢業、授予學士學位。
3.各學院應充分重視學生的個性發展和專業選擇,務必將此項工作及相關政策傳達到每一位學生并做好指導工作,妥善做好本年度轉專業工作。
(四)英才實驗學院等特殊類轉專業工作由相關學院組織實施,其轉專業方案報教務處批準后方可實施。轉專業學生名單須報分管校領導批準。
四、時間節點
1.各學院于3月14日前將“工作小組”的構成及職責報教務處備案。
2.各學院于3月18日前將轉專業實施細則報教務處審核。
3.教務處于3月25日前向全校公布匯總后的各學院轉專業實施細則及選拔方案。
4.申請學生于4月7日前在教務管理系統上完成申請程序及相關材料上報。
5.接收學院于4月21日前將填寫好的《電子科技大學本科生轉專業學生資格審核匯總表》報教務處審核,同時將學生申請材料交教務處備案。
6.教務處審核擬轉專業學生名單,并于5月6日前在全校公示。公示期滿且公示無異議的,報主管校領導批準后于5月13日前發文公布本年度轉專業學生名單。
7.學生簽訂《轉專業承諾書》并于5月25日前將《轉專業承諾書》交至轉入學院教務科。
8.各學院于5月4日前在學院內公布專業確認實施細則,于5月20日前在本學院公示專業確認名單,并于5月27日前以學院正式公文形式將公示后的專業確認名單報教務處審批。
9.在專業確認及轉專業工作過程中,如有任何疑問,請咨詢教務處劉老師,電話:61830074。
五、責任與追究
教務處、紀檢監察部門分別負責對本科生轉專業工作實施職能監督和專責監督。
1.學生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由學校根據《電子科技大學學生紀律處分規定》進行處理。
2.經辦人員、管理人員和教師在辦理過程中有違反程序、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以權謀私等行為的,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按規定處理。
二、轉專業對學生個人的利弊
1、轉專業的好處
有些同學為了能夠順利進入理想的大學,選擇了服從調劑或者填報了冷門的專業,實際上對于自己被錄取的專業并不感興趣。那么就可以選擇轉專業,去學習自己真正喜歡或者感興趣的東西。
2、轉專業的弊端
①學習壓力大。想要轉專業的同學不僅要學好當前的專業內容,將要轉去的專業知識也要學習,而且還不能有掛科的情況,這樣一來學習壓力就會變得非常的大。所以轉專業并非易事,要付出很多的時間和精力,而且能否成功也是未知數。
②所轉的專業也不一定適合自己。有很多同學在轉完專業之后發現新專業還不及自己之前的專業,甚至有的同學仍然覺得這個專業不適合自己。
轉專業不是小事,大家一定要結合自己的興趣愛好、職業規劃等多方面綜合考量,還要充分調研目標專業的情況,做好充足的調查后再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