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全市消防安全“清剿火患”行動會議精神,切實做好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預防亡人火災及較大以上火災,堅決遏制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火災形勢的持續高度穩定,現就本單位消防安全“清剿火患”行動作出以下保證:
1、本單位行政負責人是消防安全“清剿火患”戰役行動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項活動的組織實施。
2、結合本單位實際,周密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
3、實行主管領導負責落實檢查指導工作,定期組織消防安全自查活動。
4、實行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制,明確消防各個部位的職責和責任人,完善制度,規范操作。消防設施和器材做到適時維修、保養、更換。安全出口、通道要暢通。定期對全體教職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組織學校師生進行消防滅火逃生疏散演練。
5、消防安全“清剿火患”戰役行動開展期間,如因履行消防工作職責不到位導致本單位發生火災事故,愿依法承擔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