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進一步加強對全院學生的管理,保證學生的人身及財產安全,在新的學期學院對全體同學特作如下重申,要求全院學生認真落實責任制,增強安全防范能力。如違反學院以下規定,出現人身事故,責任完全由責任人承擔:
1、嚴禁在寢室、教室私接私用電線、電源、電器;
2、嚴禁使用電爐、酒精爐;
3、嚴禁在校外集會、聚餐、酗酒及打仗斗毆;
4、嚴禁到校外的公共娛樂場所游玩;
5、嚴禁到私自江邊野浴、游泳;
6、嚴禁與校外不明身份的人員約會交往;
7、嚴禁到校外從事與學生身份不符的工作;
8、嚴禁夜間單獨出行,離開校園;
9、不要在寢室存放大額現金及貴重物品;
10、遵守交通規則,嚴禁在馬路上逆行騎車,搶行跑跳;
11、不要在夜間到僻靜、陰暗的地方游玩、聊天、閑逛;
12、不參與黃賭毒及邪教有關的活動;
13、不在網絡等媒體上從事制作、瀏覽、傳播危害國家及社會安全等違法活動;
14、出現問題、矛盾、事故要及時與保衛部門及學院取得聯系,匯報情況,不得隱瞞不報;
15、遵守國家法制,倡導社會公德,交友得體,禮貌謙遜,涉外活動,不卑不亢;
保證人簽署意見:
本人同意班級的以上要求,認真遵守,如若違反以上規定出現事故,事故責任由本人全部承擔。
保證人:系班
姓名: